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2025年度南港工业区办公楼、展厅、秀水派出所空调供应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发布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港工业区办公楼、展厅、秀水派出所空调供应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经开区管委会南港现场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场地为南港工业区现场办公楼及南港工业区规划展览大厅,秀水派出所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场地为南港工业区秀水派出所办公楼,为保障上述场地员工正常办公环境,需尽快确认空调供应服务单位提供空调供应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南港展厅办公楼、秀水派出所、综合服务区综合服务楼等楼宇于2009年由泰达南港集团(原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初期考虑到工业区内没有集中供冷供暖设施,泰达南港集团作为楼宇建设单位,开展供冷供暖系统的规划建设,后期上述楼宇将利用该套系统进行供冷供热。经其与设计院研究,采用了“一体化单效热水直燃溴化锂冷水机组”为上述楼宇提供制冷、采暖服务。各建筑单体内部通风空调设施及室外管线均按照该机组配套需求进行设计及施工,并在南港办公楼西侧建设独立的空调机房,服务能力约40000平方米,实际服务面积约38336平方米。天津泰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泰达南港集团全资子公司,受集团委托,一直负责“一体化单效热水直燃溴化锂冷水机组”空调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因项目建设初期已规划好空调供应方式,同时无其余采暖管道供热,仅可由天津泰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空调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空调供应服务项目符合法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泰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继续负责南港工业区现场办公楼及规划展览大厅、秀水派出所办公楼的空调供应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泰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办公区服务楼B座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高思羽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东
联系电话:022-6311861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雪静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
联系电话:022-6529315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
中标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2025年度南港工业区办公楼、展厅、秀水派出所空调供应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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