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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宣汉具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宣发改审〔2022]160号、宣发改审〔2022]163号、宣发改审〔2022]166号、宣发改审〔2022]167号、宣发改审〔2022]1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宣汉具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2.4 计划工期:365日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12025.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1202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均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招标与采购)高级资格(附带官方二维码证书扫描件和官方网站:http://www.cncsqglrc.org/个人查询截图)。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2、具有信用分值100分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3、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4、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2月17日11时00分至2023年02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2月17日11时00分至2023年02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陈思宇
电 话:17683285342
传 真:
2023年02月1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