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公路函〔2018〕8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浙甬交许〔2021〕5000002号)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余姚市、杭州湾新区、慈溪市和镇海区,新建路线由西段、东段组成,全长约55.475Km,其中:西段K0+000-K15+315段即小曹娥枢纽至庵东互通段,路线长约15.315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和杭甬高速复线绍兴方向,在建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东段K0+364-K40+520段即附海枢纽至威海互通段,路线长约40.156Km,分别联接杭州湾大桥南接线,与金塘大桥相交后止于镇海区威海路。全线布设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新建8处,分别是小曹娥(枢纽)、庵东西、附海(枢纽)、慈东、龙山、澥浦、滨海(枢纽)、威海和利用已建1处为庵东(枢纽),设收费站6处,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大桥管理站和治超站各1处;计划建设工期4年,批复概算179.91亿元。
本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PPP项目,操作模式为“BOT+EPC+政府补助+政府特殊股份”,项目实施机构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在建设期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和建设监管,代表项目实施机构在竣工验收前负责进行项目投融资监管和建设监管,对参建各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公司(即招标人)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养护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
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成约90%,目前正在路面工程的底基层施工中。
2.2 技术标准:本工程主线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米,中央隔离带宽度3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为9个月(含施工图深化设计时间),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年,保修期为2年。
2.4 招标划分:本项目机电工程包括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的通信、收费、监控、照明等系统,以及智慧高速、供配电等工程内容,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第JD01标段、第JD02标段。
第JD01标段,包括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机电工程的通信、收费、照明、供配电等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5亿元。
第JD02标段,包括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机电工程监控系统、智慧高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与测试、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金额约1.3亿元。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第JD01标段的内容。
本项目东段K0+364-K40+520、西段K0+000-K15+315段桩号范围内路基段中央分隔带、中央分隔带开口部、横穿道路的相关机电预埋管道及桥梁预留预埋管道工程已委托土建施工标段进行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自行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安波路168号(环合中心)12B楼
邮政编码:315199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4-28906933
传 真:0574-289069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3楼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人:应先生
电 话:0574-27899533
传 真:0574-27899533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