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项目车位划线(施工)补充通知2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hgc-22025011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凤芳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类型:文本通知修改时间终止开标最高控制价投标保证金 *补充通知标题: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项目车位划线(施工)补充通知2 *补充通知内容: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项目车位划线(施 工)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项目车位划线(施工)(招标编号:FJTHGC-220250110)补充通 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更正为:
序号项目内容合同 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为24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 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 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
2承包人履约担 保金额3.7为中标合同价的10%
3分包3.5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转包 和违法分包。
4逾期竣工违约 金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工期每延误 1天,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价的3‰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 价款的10%,违约金超过10%的,发包 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因承 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造成 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由此所引起的 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违约金,由承包 人一并承担;③延误工期违约金由承包 人向发包人缴纳,拒不缴纳的由发包人 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5逾期竣工违约 金最高限额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 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6预付款额度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 价的10%。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 料、设备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 款。承包人不得将该工程预付款用于与 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 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 人滥用工程预付款,则发包人有权立即 收回该工程预付款。经协商一致付款方 式采用银行转账,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 求在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 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承 包人若不能提供的,发包人将按照一般 纳税人的税率计算少抵扣的进项税额并 在支付金额中予以扣减。
7质量保证金扣 留百分比15.3.1审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2月6日9:30:00,招标文件其他相应时间作上述相同调整。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 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疥 御 02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附件: * 标书售卖时间:2025-01-13 08:00:00 至 2025-01-23 23:00:00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质疑时间):2025-01-13 08:00:00 至 2025-01-17 17:00:00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2025-01-13 08:00:00 至 2025-01-17 18:00:00 * 保证金缴纳起始/截止时间:2025-01-13 08:00:00 至 2025-02-06 09:30:00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02-06 09:30: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林 凤 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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