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5-23 至 2022-05-27
撰写单位: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400-008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应急防汛物资和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变更
由原来的2022年6月14日9:30分
变更为2022年6月15日9:00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6日 15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及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报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发送至邮箱lnwxzb01@126.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确认,(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受理,以备后续项目过程中的变更等问题通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成功,并打印回执(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具体操作请咨询网站下面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高新技术园区市政府三部
联系方式: 0429-310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7770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泽
电 话: 1314799915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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