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电动三轮保洁车、人力三轮保洁车、垃圾钩臂车(含箱体)采购
二、项目编号:LCCJ201314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正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如下:
A标段:电动三轮保洁车
项号 |
成交人 |
成交人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市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 |
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672000.00元) |
B标段:人力三轮保洁车
项号 |
成交人 |
成交人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宾阳县丰华农机厂 |
宾阳县宾州镇黎塘路 (中山公园往东方向30米) |
贰拾万零柒仟元整 (¥207000.00元) |
C标段:垃圾钩臂车(含箱体)
C标段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C标段应予废标。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委名单 |
何品元、吕胤桦、罗志洪 |
九、说明:
1、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异议或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771–2026133 传真:0771-202613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