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09月23日 09:2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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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 09:2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维纯、马娟、赵海林、杜爱民、陈红蓉、杜旭青(采购人代表)、章武伟(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2-3092290 | ||
采购单位 | 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章先生,0552-5871396/13505524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0552-3092290 | ||
附件: | |||
附件1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磋商文件(网络版).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润地.pdf |
一、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363001(招标文件编号:A3205820001000363001)
二、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润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昌河大厦 1710 室
中标(成交)金额:24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润地勘测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永久用地肯定性批复意见。具体包括:(1)永久用地组卷报批(包括不限于“一书四方案”编制等);(2)规划修改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组卷报批;(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5)压覆矿资源调查评估;(6)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7)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等论证;(8)土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9)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用地变更报批手续的办理(含用地预审范围变更申报);(11)用地组卷报批所必需的其他工作。 | 满足用地组卷报批要求,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永久用地肯定性批复意见,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永久用地组卷报批,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永久用地肯定性批复意见。 | 满足用地组卷报批要求,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永久用地肯定性批复意见,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维纯、马娟、赵海林、杜爱民、陈红蓉、杜旭青(采购人代表)、章武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52-30922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0552-5871396/13505524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李工,0552-309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2-3092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