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 经营权转让
金额
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8011839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 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JY24JX08011839
项目名称: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 经营权转让
标的名称: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 经营权转让,挂牌价360,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2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5月15日  
延期处理方式: 重新挂牌
项目简介: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经营权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租赁经营权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4: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竞价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4]XG016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有保留价)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游泳池位于新干县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南侧,为室外游泳池,总投资约300万元,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有一个标准比赛游泳池,长50米、宽21.6米,8泳道,泳池面积1080平方米;水循环处理设备、附属设施金钢雨棚看台等完备,水电、管理房、淋浴室独立,卫生间与体育馆连体。租赁经营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3年转让起始价为36万元(3年总价),竞买保证金7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游泳培训。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咨询联系人
展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13970444423(戈先生)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陆”,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如竞买多个标的,报名与竞买保证金缴纳需分标的进行。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请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竞买人应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5、开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到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供相关单位审查。如竞得人资格审查不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竞得资格,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资格审查合格后,买受人需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
6、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的租金买受人应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另向转让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剩余年限租金在每年的7月30日前支付。
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7、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查看。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买受人要面向全县4年级小学生进行低费游泳培训,年培训小学4年级学生不少于1500人,每生培训费按30元/课时,共10课时(每课时90分钟),合计300元/人收取,若未完成年培训学生1500人,每少1人扣保证金50元,保证金扣完为止。
经营时需低费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时段为早上6:00-8:00、下午17:30-21:00,低费对外开放定价为10元/次/人。买受人必须按转让方要求成立新干县少儿体校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每年无偿提供一周的时间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或竞赛训练活动。如超出一周时间,转让方按每天2000元标准向买受人付费。买受人必须为注册参赛运动员免费提供训练场地,以供转让方开展少儿游泳培训,为参加省、市举办的青少年游泳比赛做准备。(注册运动员限30名以内)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游泳池租赁合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13970444423(戈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2682259(朱)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2024年4月28日

游泳池租赁合同
出租方: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 年 月 日 通过竞价方式竞得甲方全民健身中心室外游泳池租赁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新干体育馆南侧全民健身中心室外游泳池出租给乙方,乙方租用该游泳池可对外经营。
二、租赁期限:
出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 3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金及水电费一年一付,第一年的租金及水电费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付清,剩余年限的在每年的7月30日前支付,水电费按每年20000元标准缴纳。
3、乙方在开标会结束后7日内需向甲方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经资产核查如发现无损坏、丢失或被盗等,在一周后退还,如发现有损坏丢失或被盗等由乙方照价赔偿)。
4、逾期或拒绝缴纳上述款项,则视为违约,乙方所交保证金
不予返还,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全部款项并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再办理财产设备移交手续。待租赁期满后,资产核查如发现损坏、丢失或被盗等现象(自然老化除外),乙方需照价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但不得干预乙方自主经营权。
2、甲方将泳池及所属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按可经营状态完好地交付乙方。
3、甲方保证游泳池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许可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但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办理好相关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游泳池经营管理规定配置教练员、救生员、卫生员、护保员(均要求持证上岗),保证开放期间以上四员齐备。
3、租赁期间,乙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甲方协商,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4、乙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应按《室外游泳池管理办法》要求养护泳池,做到每周一次池底清理,每月一次以上的过滤池及沙缸清洁,每月一次以上的池边消毒处理。
5、乙方应按室外标准泳池要求定期更换泳池水,做好泳池维修。?
6、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在租赁期间,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买受人需购置游泳池责任保险,并承担泳池经营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8、买受人一要面向全县4年级小学生进行低费游泳培训,年培训小学4年级学生不少于1500人,每生培训费按30元/课时,共10课时(每课时90分钟),合计300元/人收取,若未完成年培训学生1500人,每少1人扣保证金50元,保证金扣完为止。二要进行低费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时段为早上6:00-8:00、下午17:30-21:00,低费对外开放定价为10元/次/人。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成立新干县少儿体校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每年无偿提供一周的时间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或竞赛训练活动。如超出一周时间,甲方按每天2000元标准向乙方付费。乙方必须为注册参赛运动员免费提供训练场地,以供甲方开展少儿游泳培训,为参加省、市举办的青少年游泳比赛做准备。(注册运动员限30名以内)
七、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3、没有按照甲方本合同内要求的。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处理。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要信息披露: 开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到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供相关单位审查。如竞得人资格审查不符合竞买报名条件的,则取消其竞得资格,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游泳培训。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联系方式: 新干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13970444423(戈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2682259(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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