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科技馆
乙方:唐山东南科技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CJL[GK]2018010-1的2018福州科技馆展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专业技术产品展览服务 | 互动展品 | 1 | 套 | 国内 | 558000 | 558000 | 唐山东南 | 重力井(东南DN-01;直径1.2m*0.7m)、频闪绳(东南DN-02;2m*0.8m*1.2m)、气泡沉船(东南DN-03;1.6m*1.2m*2m)、共振环(东南DN-04;直径1.2m*1.8m)、菲涅尔透镜(东南DN-05;1m*1m*1.8m)、波(东南DN-06;直径2.0m*2.68m)、交通安全标识(东南DN-07;2.1m*2.1m*1m)、醉酒驾驶体验(东南DN-08;3.15m*2m*1.9m) | ||||||
合计: | 55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捌仟元整元(¥55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桔园洲大桥下公园内;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1互动展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 |
2 | 20 | 提供深化设计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 |
3 | 50 | 交付验收后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合同签订前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本项目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若无质量和服务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9、合同有效期
自签章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述要求的,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维修整改。 10.2 本合同包货物保修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一周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产品等服务。如乙方未能维修且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负责将货物检验合格后,免费送至用户指定地点,提供货物的免费安装,安装调试费及设备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 14.2.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 14.3.安装调试到位后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清单及要求对设备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4.4.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使用操作指导后,交付甲方使用。 14.5.货物验收前,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4.6.乙方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价格内。 14.7.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计入报价内) 14.8.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设备,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4.9.售后 服务要求: 保修期三年;产品三年内免费保修,实行终身维修。 产品保修期自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响应,一周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产品等服务。质量保修期后,中标人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在一周内到达购采购人地点做好产品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科技馆 | 乙方: | 唐山东南科技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金山桔园洲大桥下公园内 | 住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东侧南华道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韩永钢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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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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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8201737 |
联系方法: | 1523051113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广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148238834 |
签订地点: 福州科技馆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