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沪CN310L奔驰牌小型汽车的公告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 11 月8日10时至2024年 11 月 9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物为沪CN310L奔驰牌小型汽车,制造年月2018年,行驶里程:26000KM,车身颜色为黑色。
起拍价: 1257662元,保证金: 100000 元,增价幅度: 6000 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 10 月 24日起至2024年 11 月 8 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停放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内。
(3)该车辆违章信息请买受人自行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了解。
( 4 )该车辆电瓶亏电,车辆无法正常启动。
(5)意向竞买人请联系拍辅机构详询。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 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 11 月 16 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东支行,开户账号:62284019470349220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付款教程:
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71-4119766 641/4710014168615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18697110328 钱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