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江西中寰医疗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合并破产听证会的公告
(2022)赣01破1号
经债务人申请,本院分别裁定受理了江西中寰医疗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盛昌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中寰医院、江西科捷医疗设备维修有限公司、江西人和健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分别指定了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联合担任上述五家单位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
管理人对上述五家单位的资产、负债、关联关系等情况进行调查后认为,上述五家单位人格、财务、债务和资产高度混同,且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和重整的可能性,如将上述五家单位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可以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从实质上保护五家单位债权人公平受偿,故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对上述五家单位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为充分听取各方对合并重整事项的意见,保护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定于2022 年3月2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听证会。对实质合并重整有异议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应当自收到本通知或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依据,进行异议登记。
上述五家单位的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参加本次听证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自然人参加听证会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备查。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非律师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本院不予准予参加听证会。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