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开发区)南京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部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 ||||||||||||||||||||||||||||||||||||||||||||||||||||||||||||||||||||||||||||||||||||||||||||||||||||||||||||||||||||||||||
南京高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部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内备字[2017]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设计工期: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天完成方案设计;在方案设计获得甲方确认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基本清单(具体工作开展时间详见甲方通知) 4、合同估算价:60万元 5、建设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000万平方米 6、质量要求: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7、招标内容:南京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部装修改造工程设计(含室内装饰设计、室内消防改造设计、暖通设计、弱电设计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1)项目方案设计(包括中标后的方案优化设计)。中标后须依据相关行政审批及委托人的要求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完成项目优化设计; (2)根据项目优化设计的审核意见完成项目施工图的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内部装饰装潢(顶、地、墙、门、隔墙及固定家具的设计)、装潢电气(包括装潢空间内所有工作与生活电源配套、弱电系统,大楼配电系统改造)、装潢给排水(包括装潢空间内所有工作与生活给排水配套,大楼给排水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设计并负责通过消防部门审查、一楼餐厅及厨房后场以及售卖窗口的装饰装潢、人流优化等。设计人须提交本项目使用的主辅材和配套产品(瓷砖、地毯、轻钢龙骨、各种基层与饰面板材、饰面油漆或涂料、卫生洁具、成品防火门、五金件、照明灯具、控制面板等)材料表,每项需提供三个及以上参考品牌及型号(附彩色逼真图片说明)。设计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主材及设备的考察、选型等工作,部分材料(如石材、地毯等)需提供样品供委托人封样;设计文件须满足消防等专项审查要求;设计人须负责施工图通过建设、消防等部门的审查。(具体要求见设计任务书) (3)辅助其他设计人完成合同中未包括专业或分项的配套装潢设计。 (4)根据施工图审查完成相应调整与完善;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变更。 (5)提供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各种服务,其中合同特别约定的现场服务。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 5 月27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3)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5)参与本次规划设计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投标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设计补偿及相关说明 总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无补偿费用,排名第二的补偿费为5000元人民币,排名第三的补偿费为3000元人民币,其他名次的无补偿费用。(以上费用均含税,由建设单位支付,各单位必须出具正式发票)若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违反招投标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且经核实的,不予补偿。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高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公司 地址: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58641232 传真:无 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编:210009 联系人:王工、郭工 电话:83650522-8002 传真:8365062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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