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兰外标段入围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兰外标段入围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兰外标段入围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08-13-04A-2024-D-E18873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兰外标段入围服务项目(第三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诉讼律师库,为招标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入围数量:本项目共计拟选定9家(共3个标段,各标段选定3家)律师事务所形成诉讼律师库,如各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对应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3个标段:
标段 | 区域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标段一 | 兰州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为其入围标段区域内招标人的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甘南州分公司与临夏州分公司法律服务统一为临夏州标段。入围律所可以提供下列服务: (1)接受入围标段区域内分支机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在入围标段区域内法院/仲裁机构受理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3)接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分支机构委托的在入围标段区域内法院/仲裁机构受理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诉讼相关法律服务。 |
标段二 | 白银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三 | 定西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四 | 金昌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五 | 酒泉 | 3家 | |
标段六 | 临夏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七 | 陇南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八 | 平凉 | 3家 | |
标段九 | 庆阳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十 | 张掖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十一 | 武威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
标段十二 | 嘉峪关 | 3家 | |
标段十三 | 天水 |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
上述13个标段,同一律所允许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均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立以来的纳税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项目团队中,牵头服务律师须为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团队成员须具备三名以及上的专职律师且均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律师执业证所记载执业证号反映的首次被批准律师执业年度为准,原件备查)。
5. 投标项目团队人员中,牵头服务律师须具有保险纠纷代理案例(含代位追偿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纠纷),其余团队成员须具有保险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提供代理案例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案例须为投标人本次拟报的项目团队律师代理的案例;提供的案例服务合同须体现相关内容,原件备查)
6.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须承诺合作期内不新发生在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总、分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不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意: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作协议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时中标人有虚假资料或不满足上述单个或部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0日18:00至2024年09月29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本平台为免费注册,无任何平台费用支付,为了避免遇到其他黄牛平台给您带来经济损失,请严格按照提供的网址进行注册登录。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即*月*日)前报名,超时不报名,将无法补救。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等。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都必须每个标段提交人民币 1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异议形式
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农垦大厦2#塔楼 20 层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若找不到具体会议室,电话联系:18293474453)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开标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农垦大厦2#塔楼 20 层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manage.gsei.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枫叶国际9幢B塔14-23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顺祥、陈银宝、马艳
联系手机:18693112855、18293474453、18194260382
电子邮件:gcdlcyb@163.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农垦大厦2#塔楼 20 层
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418873(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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