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市涪城区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服务中心2024年涪城区锦河花园等42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4.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034
预算金额44.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兆龙0816-2241177
中标公司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44.8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034
二、项目名称:2024年涪城区锦河花园等42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范家村第七居民小 组村委会办公楼 44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2024 年涪城区锦河花园等 42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2024年涪城区锦河花园等42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 1.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供应商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及现行行业管理规范。
(3)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4)设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尊重原建筑施工图确定的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原有场地空间,对各功能区域进行分析梳理,合理调整功能区域的布局细节,提出与本项目相符的设计主题。
2)确定设计理念及设计构想。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要素,结合现有总体布局、环境设计统一风格,在达到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体现创造性和艺术性。设计中遵循简洁实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色调明快、自然和谐,满足采购人需求。
(5)供应商需在采购人要求的限额以内进行限额设计,但限额设计不能降低采购人对于本项目有关品质、效果、功能、质量、安全、环保、外观等的要求。若超过采购人要求的限额,供应商必须在不改变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工程质量以及亮化品质的前提下自行优化及时调整或修改设计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限额范围内;若供应商优化调整后仍无法满足采购人限额、质量、品质、功能的要求时,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立即重新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设计要求。
2.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包括:
1)初步设计阶段成果文件: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图册、编制详细的装修改造工程概算书等。
2)提供下列设计施工图:对设计区域内的雨污水管网、墙体、道路、安防、水电气、绿化、燃气及供水改造、消防施工图、装饰施工图、装修节点大样图、立面图、剖面图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小区内部需改造内容和小区周边路面、人行道、绿化等进行改造设计服务。
3)所有设计的成果报告须符合以下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所有设计的成果文件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供应商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在设计文件上盖章和签字;设计成果达到可施工深度,并得到采购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2)成果文件份数
成果文件 份数
初步设计成果及图册纸质版 2
施工图设计成果及图册纸质版 8
各阶段成果电子文档(PDF格式及DOC格式) 1
说明:若采购单位要求增加成果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无偿提供。
3.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1)本项目设计成果报告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方面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和规定。
(2)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供应商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具备专业技术的服务团队,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应安排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参加项目相关审议会议,并负责介绍设计文件。
3、负责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召开审议会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出具最终设计成果报告文件。
4、设计成果文件须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如有)审核确认,如不能通过,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如有)审核。
5、成交供应商应按建筑设计行业规范认真做好设计工作。
6、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如因上述原因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赔偿。
7、采购人定期核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如经2次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采购人全部已付费用。
8、知识产权要求: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取得的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9、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完善、充实的项目整体服务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方案及后期服务方案。
10、成交供应商应自提交施工图设计的正式成果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跟踪服务,在提交施工图设计的正式成果文件后,如采购人有修改意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汇报研讨、设计内容修改),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修改意见内容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修改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 号)文件进行验收。 448,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全坤(采购人代表)、王静、夏明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和川财采〔2020〕74号文的相关要求、以成交金额的1.5%收取,单项收费金额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机构: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张启燕;联系电话:0816-22634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涪城区征地拆迁与旧城改造服务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193号
联系方式:15281174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2期南37栋14楼
联系方式:0816-224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兆龙
电话:0816-2241177
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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