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卖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卖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16:22:11 来源: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废旧物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物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脱硫石膏 预计产生2500吨/月 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概况:物料含量以现场实物为准,每日产生的物料必须及时清走,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运输车辆;本次招标执行期限为1个月。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环评材料等。

2、报名单位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可以提前发给联系人)。

4、报名单位应对所申报的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

5、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环保能源中心/供应二科联系,按要求提供资质,审核通过后具备参标资格。

6、参与投标的承包人需至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若未中标保证金7日内予以返还,若中标而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者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投标过程中及投标结束后,因投标方违约对招标方扣除投标保证金有异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2、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缴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3、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方信息:

1、单位名称: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3、商务联系人:薛冰,联系电话:13455608608.

商务联系人:宋振业,联系电话:13780802833。

五、投标日期: 2024年8月27日

六、举报投诉方式

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七、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纠纷包括中标后及合同签订生效前的纠纷,均由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投标方投标视为接收该管辖的约定。

八、其他: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所有。

 
 
 
 
 
 
 
 
承诺书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公司2024年度的脱硫石膏投标,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主动了解并完全同意贵公司招标公函及投标告知书内容,缴纳 1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严格按照(但不限于)投标告知书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我公司职责;
  2. 我公司完全按照贵公司招标公函的投标方式进行投标,并承若在开标后全过程中保持有效;
  3. 完全遵守贵公司招标公函中的招标保证金制度,我公司若弃标、毁标保证金自愿放弃。与贵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贵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同意贵公司扣除我公司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贵公司的违约金。
  4. 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的有效资质证明,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相关资质合法真实有效,回收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依法做好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
  5.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法律法规等要求,合理利用(处置)废旧物资,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贵公司。其参与装卸、运输人员具备相应业务知识和技能,不违章操作,如因参与装卸、运输人员不规范操作,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由我公司承担所有损失。我公司工作人员在贵公司厂区严格遵守贵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贵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
  6. 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贵公司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利用(处置),不擅自丢弃或转移出本省。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责任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1)如确需转移出本省,我公司严格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办理备案等审批手续,因我公司擅自丢弃或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转移出省等行为对贵公司造成影响的;
(2)如因处置不当或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利用(处置),由此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的;
(3)由此引发的任何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由此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等一切责任及损失。
7、我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本合同执行的全过程,我公司在分拣、装卸、运输、最终利用(处置)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采取相关安全、环保措施,并对合同执行全过程涉及的现场安全、环保负责,期间所造成的事故或污染由我公司负全部责任;
8、运输所用车辆由我公司负责,运输单位及车辆符合运输类别资质要求,驾驶员及押运员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车辆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磐金锻造、磐金钢管可国五)及以上(含电动重型车辆)标准,且符合贵公司环保管控要求(物料运输过程规范遮盖、车辆烟囱及排气扇采取防尘措施等),运费由我公司承担。进厂到达装货地点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贵公司负责提供24小时装车服务,危险废物由我公司负责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及要求内进行装车;9、我公司在装卸、运输、贮存、台账记录和最终利用(处置)等环节,保证各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并无条件接受和配合贵公司对我公司的监督检查;
10、如因我公司操作不当或不规范,造成环保部门查处到相关问题,我公司将承担造成的所有处罚及损失;
11、如因我公司隐瞒,开具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造成贵公司受到生态环保部门问责的,贵公司享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追责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扣除保证金。
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贵公司不一定以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做为本次投标中标方。
                                                                      (盖章)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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