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汇德源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兰华17332746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公告正文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港城经备字〔2023〕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二阶段EPC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后方陆域; (3)工程内容、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94.77公顷,建设规模(堆存容量)300万吨,新建2座煤棚总面积为58.432万平米;建设翻车机系统,并相应建设基地红线范围内的供电(其中110kV变电站配套本项目和国储基地项目的用电量需求)、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信息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总投资52.6亿元。本项目分阶段实施,本次进行二阶段公开招标,二阶段占地面积约44.19公顷,投资估算28.63亿元,新建1座煤棚总面积约36.852万平米,建设规模(堆存容量)200万吨;配套建设北侧商储翻车机系统,并相应建设基地红线范围内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环保、通信、信息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银行贷款; (6)计划工期:24个月; (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勘察设计深度,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按照要求通过相应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调试(单机无负荷试车、联动无负荷试车、重载试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需要,勘察需多次进场完成工作。 (2)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3)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采购、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竣工图)。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3.2.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交通或建筑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筑师; 3.3.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交通或建筑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投标申请人所需的某一项资质,且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合计可以满足投标申请人所需的所有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8 09:002023-12-0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汇德源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务大厦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
邮编: /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姜兰华
电话: 0317-7982255 电话: 1733274667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DYF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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