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7.42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旦增达杰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891-63929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1、项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的委托,对2023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组织采购,项目己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要邀请您单位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RHCG-F23001
2.3项目预算金额:97.429万元
2.4采购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
2.5采购内容:监控会商室会议设备;机房配套设备(UPS.精密空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综合布线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视频会议相关设备;拉萨、昌都储备库区及昌都库区演练场的综合安防设备、监控处置室设备、应急会商设备、应急管理系统、“西藏公路”微信公众号以及3台通信指挥车等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定期巡检、故障排除、应急响应、数据维护、系统软件升级及对区中心所属单位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做技术咨询和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范围及要求)。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限。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今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信息系统维护类)(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 月4 日至2023年4 月7 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6排2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第3款所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 月10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届时各供应商须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4 月10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不接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参加投标。
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4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名称: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旦增达杰
联系方式: 13618985552
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6排2号
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891-6392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的委托,对2023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方式组织采购,项目己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要邀请您单位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拉萨及昌都)储备中心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RHCG-F23001
2.3项目预算金额:97.429万元
2.4采购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
2.5采购内容:监控会商室会议设备;机房配套设备(UPS.精密空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综合布线设备、服务器及存储设备、视频会议相关设备;拉萨、昌都储备库区及昌都库区演练场的综合安防设备、监控处置室设备、应急会商设备、应急管理系统、“西藏公路”微信公众号以及3台通信指挥车等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定期巡检、故障排除、应急响应、数据维护、系统软件升级及对区中心所属单位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系统做技术咨询和指导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竞争性谈判范围及要求)。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限。
2.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今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信息系统维护类)(提供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 月4 日至2023年4 月7 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6排2号)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第3款所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 月10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届时各供应商须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4 月10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不接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参加投标。
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4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名称: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旦增达杰
联系方式: 13618985552
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6排2号
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891-639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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