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WCG2020-551(招标文件编号:GWCG2020-551)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单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鑫堾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圣岭街1888号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漳州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白竹湖农场和坑作业区梧岭54号、漳州市漳浦县X511
中标(成交)金额:1183.4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污泥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九社村下宅兜
中标(成交)金额:39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福辰污泥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与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大埔底、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玉塔村大埔底
中标(成交)金额:487.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省鑫堾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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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漳州市华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体) |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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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福建省仙游县鑫泉污泥科技有限公司 |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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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福建福辰污泥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与仙游县东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联合体) | 污泥处理处置服务商采购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止 | 1.2.1.1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堆肥、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掺烧、制砖等)或者其他无害化污泥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产泥单位委托范围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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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志勇、王斌、陈荣海、曾俊赫、卢维明、许晓东、吴育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30%收取,共计人民币27750元整。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平均支付完成。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7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玉浦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5-88557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栋308室
联系方式:俞小姐;0595-2220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595-2219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