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贤街道高新示范园区综合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2-014
项目名称:崇贤街道高新示范园区综合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3915800
最高限价(元):3915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崇贤街道高新示范园区综合养护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91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崇贤街道高新示范园区综合养护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鼎盛大厦17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0652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府新街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双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71315
质疑联系人:李亦宸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71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鼎盛大厦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佳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167015
质疑联系人:陶锋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1670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俞征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5312
附件信息:
崇贤街道高新园区综合养护项目(招标文件).docx崇贤街道高新园区综合养护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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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2 | 分包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
3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5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6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7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8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 |
9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标的:养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10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
12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鼎盛大厦17楼招标代理部;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89167015。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1826元。 注: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 缴纳方式:以转账的形式支付。 收款单位(户名):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南苑支行 银行账号:19053001040001194 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
序号 | 路名 | 绿化面积(㎡) | 绿化等级 | 树木(棵) | 雨水井(个) | 雨水篦子(个) | 污水井(个) | 道路面积(㎡) | 道路类别 | 人行道面积(㎡) | 路灯(盏) |
1 | 紫藤路 | 3701 | 三类 | 297 | 35 | 42 | 14 | 11573 | 三类 | 3743 | 29 |
2 | 桂丰路 | 9601 | 三类 | 522 | 7 | 13 | 6 | 8312 | 三类 | 1043 | 8 |
3 | 玫瑰路 | 1573 | 三类 | 72 | 0 | 0 | 0 | 1638 | 三类 | 0 | 0 |
4 | 芙蓉路 | 106 | 三类 | 75 | 29 | 18 | 5 | 3323 | 三类 | 1832 | 9 |
5 | 合欢路 | 174 | 三类 | 12 | 1 | 1 | 0 | 378 | 三类 | 0 | 2 |
6 | 银杏路 | 3545 | 三类 | 293 | 63 | 60 | 0 | 11113 | 三类 | 3975 | 37 |
7 | 仙桃路 | 9140 | 二类 | 504 | 1 | 0 | 0 | 12250 | 三类 | 1735 | 1 |
8 | 银杏路南侧支路 | 63 | 三类 | 35 | 10 | 12 | 0 | 1534 | 三类 | 761 | 6 |
合计 | 27903 | 1810 | 146 | 146 | 25 | 50120 | 13089 | 92 |
水利设施 | 地址 | 数量(座) | 规格 | 泵数量 |
石塘湾排涝闸站 | 石塘湾港运河边 | 1 | 70kw | 2 |
夏家桥排涝闸站 | 夏家桥港运河边 | 1 | 50kw | 2 |
姚家琪排涝机埠 | 石塘湾港姚家琪水闸内侧 | 1 | 35kw | 1 |
六通排涝机埠 | 栅庄桥港六通园艺地块 | 1 | 10kw | 1 |
姚家琪水闸 | 石塘湾港玫瑰路最北端 | 1 | ||
栅庄桥港水闸 | 石塘湾港知味公司旁 | 1 | ||
石塘湾闸站配电 | 石塘湾港运河边 | 1 | 160kwa | |
六通区块配电 | 仙桃路六通区块 | 1 | 160kwa | |
夏家桥闸站配电 | 夏家桥港运河边 | 1 | 200kwa | |
高新污水泵站配电 | 桂丰路与紫藤路交叉口东南侧 | 1 | 200kwa | |
高新园区污水泵站 | 紫藤路与桂丰路南侧 | 1 | 22kw | 4 |
类型 | 保洁 时间 | 洒水 (次/日) | 机扫 (次/日) | 普扫时间 | 巡回保洁时间 | |||
日常 | 夏季 | 日常 | 夏季 | 5-10月 | 11-4月 | |||
一类道路 | 24小时 | 5 | 6 | 3 | 4 | 04:30-06:30 12:00-14:00 19:00-21:00 | 05:00-07:00 12:00-14:00 19:00-21:00 | 在保洁时间段内,除去普扫时间,其他时间段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
18小时4:30-22:30 | 5 | 6 | 3 | 4 | 04:30-06:30 12:00-14:00 19:00-21:00 | 05:00-07:00 12:00-14:00 19:00-21:00 | ||
二类道路 | 16小时4:30-20:30 | 4 | 6 | 3 | 4 | 04:30-06:30 12:00-14:00 19:00-20:30 | 05:00-07:00 12:00-14:00 19:00-20:30 | |
三类道路 | 14小时4:30-18:30 | 4 | 6 | 3 | 4 | 04:30-06:30 14:30-16:00 | 05:00-07:00 14:30-16:00 | |
一类街巷 | 16小时5:00-21:00 | 1 | 2 | 1 | 2 | 05:00-06:30 12:00-14:00 19:00-21:00 | 05:00-07:00 12:00-14:00 19:00-21:00 | |
二类街巷 | 14小时 5:00-19:00 | 1 | 2 | 1 | 2 | 05:00-06:30 14:30-16:30 | 05:00-07:00 14:30-16:30 | |
三类街巷 | 10小时 5:30-11:00 14:30-19:00 | 1 | 2 | 1 | 2 | 5:30-6:30 18:00-19:00 | 5:30-7:00 18:00-19:00 |
保洁类别 | 果皮、纸屑、 塑料袋及零星垃圾 (个/500m) | 烟蒂 (个/500m) | 生活污水 (0.5m2/500m) | 尘土量 (g/ m2) | 痰迹 (个/500m) | 路面本色 |
一类道路 | ≤2 | ≤4 | 无 | ≤10 | ≤3 | 见本色 |
二类道路 | ≤3 | ≤6 | 无 | ≤20 | ≤4 | 见本色 |
三类道路 | ≤3 | ≤6 | 无 | ≤30 | ≤4 | 见本色 |
一类街巷 | ≤3 | ≤6 | ≤1 | ≤15 | ≤4 | 见本色 |
二类街巷 | ≤3 | ≤6 | ≤1 | ≤20 | ≤4 | 见本色 |
三类街巷 | ≤4 | ≤8 | ≤1 | ≤35 | ≤6 | 见本色 |
序号 | 人员配备工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养护人员 | |||
1 | 管理人员 | 1人 | 年龄55周岁以下; |
2 | 保洁员 | 8人 | 年龄60周岁以下 |
3 | 驾驶员 | 2人 | 年龄55周岁以下; |
4 | 机动工 | 2人 | 年龄60周岁以下; |
5 | 绿化养护工 | 2人 | 年龄60周岁以下; |
总合计 | 15人 |
序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清洗车 | 1 | 总质量18吨及以上 |
2 | 洗扫车 | 1 | 总质量18吨及以上 |
3 | 压缩式垃圾车 | 1 | 总质量18吨及以上 |
4 | 轻型货车 | 1 | |
注:其他巡查等相关车辆自备。 |
考核项目 | 项目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 分值 |
日常重点管理(20分) | 日常管理 | 环卫人数数量不到、脱岗、聊天等每处扣5分(根据养护单位提供人员分布名单); 日常机械设备未正常到岗每发现一处扣5分(含病假、事假、车辆维修等); 自查自改巡查,且须留痕(如日常台账、日常工作安排等),每月查一次,少一份扣5分; 4、应急响应未达到指定相关人员,少一人扣5分,未达到应急工作要求则一次扣5分; | |
道路清扫保洁(60分分) | 日常保洁 | 道路未落实普扫的每次扣3分(夏季6:30前,其它季节上午7点前);巡回保洁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3分;恶劣天气下,应急保障不力的扣3分。 日常保洁及道路红线外5米范围内不符合环卫保洁要求每处扣1-5分; 清扫保洁作业不规范导致路面扬尘的扣5分; 出现各类牛皮癣每处0.5分; 城市家具(休闲椅、花钵、花坛等)、公交站台、隔离设施表面有污垢,周边地面不洁等每处扣3分; 6.未能及时提供相应保洁台账的每次扣1分; 7.其他问题按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 |
车辆管理 | 未按照规定进行洒水、机扫、清洗频次及质量每次扣5分; 机扫车、洒水车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提示音每次扣2分; 车辆未按规定安装GPS的每车次扣5分(包含音乐线); 环卫专用车辆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分; | ||
收运处置 | 发现垃圾不按规定时间处置一处扣5分,如垃圾未倒入指定地点、焚烧垃圾、垃圾扫入窨井绿化带等。 | ||
垃圾收集设施 | 垃圾收集设施(果壳箱)出现内外不洁、满溢等每处扣3分。 | ||
安全监督及抄告单处置 (20分) | 安全管理 | 环卫工人未按规定着装、不遵守交通规则、未文明规范作业等每处扣5分,环卫车辆未设置反光标识每处扣2分; 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未上报扣5分; | |
公众监督 | 区级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信访处置不力等扣3分。 | ||
检查监督 | 市查、区查、数字城管的涉及属地管辖内所有市容的有责抄告、交办及信访问题,每发生1件扣1分,逾时或整改不到位扣2分,二次抄告扣3分,整改不到位扣5分,三次抄告扣5分。“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工作中,出现A类问题每次扣1分,B类问题每次扣2分,C类问题每次扣3分。 | ||
附加奖惩项 | 交办督办 | 有责领导交办件:每发生一件区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7分,其他区级领导扣3分;每发生一件市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20分。 | |
专项评比 | 最不干净城市道路扣50分/条; | ||
黑榜的管养单位扣30分; | |||
在管养单位排名中,进入后三名的则扣20分。 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环境品质提升)考核中,街道排名后三名的,则扣30分。 | |||
评分合计 | |||
备注 | 1.每月对额定抽查区块以外的区域实行问题抄告制,抄告问题按标准进行扣分; 2.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扣分不超过项目的分值,分数扣完为止(不含附加扣分项); 3.总分成绩100分,每分扣500元,每周考核1次,每月考核4次,最终累计到季度款结算。附加扣分项(或奖励)同样以每分500元的奖惩为计算,届时一起纳入考核款项。 |
项目 | 分项 编号 | 分项标准 | 评分细则 | 扣分 | |
人员管理及卫生 (20分) | 1.1 | 落实巡检制度,通过智慧河道平台做好巡检记录、自查自改记录。落实管理制度,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5分) | 绿地管理养护人员不在岗的,发现少1人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目分(20分)为止;养护人员上路作业不穿工作服,不文明、规范作业的,扣1分;甲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的,每次扣5分。巡检频次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个巡查周期的巡查轨迹未覆盖整体区域的,每发现1次扣2分;未按要求在智慧平台上报送巡查记录、自查自改记录、各类养护报表,每发现一次扣1分,养护报表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重大问题(驳坎坍塌、人员伤亡、严重安全隐患等)未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的每件扣5分;自查自纠工作未落实的,每个问题扣2分。公园内秩序管理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有未经审批的大型演出等聚集活动的,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该项目分(20分)未止。 | ||
1.2 | 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秩序良好,绿地内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2分)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1.3 | 绿地及附属设施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招贴,叶片无积尘。(5分) | 地面不洁的,每处扣1分;叶片有明显积尘,扣1分; 绿地内有白色垃圾、果壳、石块的每处扣1分;当天修剪的残枝、残叶未及时清运的,发现一处扣1分;墙面有涂刻、招贴的,每处扣1分。园路未冲洗,每处扣1分;河岸垃圾堆积每处面积超1平方米的,每处扣3分;河岸垃圾堆积超过5平方米或垃圾随处可见的,每处扣5分;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绿化废弃物乱堆放,每处扣5分;各类设施发现多处牛皮癣,扣1分;园路、绿地等停放共享单车不规范,扣2分。(5分) | |||
1.4 | 果壳箱不满溢,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厕所无明显异味。(4分) | 绿地内垃圾较多的,一次扣2分;有卫生死角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厕所卫生状况差、有明显异味的,每次扣1分。 | |||
1.5 | 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附加扣分) | 一旦发现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未及时查处,扣除该项目10分。 | |||
1.6 | 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4分) | 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遇灾害性天气未及时进行抢扶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 |||
植物养护 (35分) | 2.1 | 根据设计意图体现植物造景,养护精细,生长茂盛,景观良好。(4分) | 因养护不当造成植物生长不良、影响景观的,每处扣1分。 | ||
2.2 | 乔木树冠完整、茂盛,树干挺直;叶片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对树木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8分) | 树形差、长势差,每株扣1分; 有明显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的,每处扣0.5分; 主干及一级枝有不定芽,每株扣0.5分; 树木倾斜明显,而不采取扶正措施的,每株扣1分;修剪后伤口未处理的,每处扣0.5分。 | |||
2.3 | 修剪及时,无窜枝,控制好绿篱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宿根植物、草本花卉、木本花卉及时修剪。(8分) | 绿篱未及时修剪,有窜枝,每处扣1分; 绿篱植物高度过高的,每处扣1分。宿根植物、花卉未及时修剪的,每处扣1分。色带内有混种、杂株、返祖现象的,每处扣1分。 | |||
2.4 | 时花花坛按设计精心养护,做到四季有花,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5分) | 花卉布置形式不合理、造型欠整齐美观的,每处扣0.5分; 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每处扣0.5分; 花卉株行距不适宜,每处扣1分; 有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杂草的每处扣0.5分。 | |||
2.5 | 绿地无裸露,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绿地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5分) | 发现泥土露天的,每平方米扣1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绿带内枯枝残叶未及时清理、有明显杂草的,每处扣1分; | |||
2.6 | 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常绿草草坪要求草种纯正,草高不超过6厘米。(5分) | 常绿草草种不纯正,每处扣0.5分; 草坪边缘线不清晰的,每处扣0.5分;草坪高度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5分。 | |||
植物保存率 (10分) | 3.1 | 行道树保存率100%,绿化带保存率98%以上。无死株、无缺株.花灌木色块完整、整齐,无空洞、黄土裸露现象。(10分) | 行道树、大中型灌木有死株、缺株的,每株扣1分;小灌木明显缺、死株的,每处扣1分。有黄土裸露的,每处扣2分。 | ||
设施维护 (20分) | 4.1 | 树穴有侧石,无树穴土壤高于侧石、板结、填充物缺失、黄土裸露等现象。(2分) | 树穴无侧石,侧石缺失的每株扣0.5分。有树穴土壤高于侧石、板结、填充物缺失、黄土裸露等现象的,每处扣0.5分。 | ||
4.2 |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2分) | 树木支撑不规范的,每株扣0.5分。 | |||
4.3 | 附属设施、辅助设施(包括遮光网、栏杆、浇灌设施、栽植容器、园灯、指标牌等)必须安全、完好、美观。(4分) | 发现附属设施、辅助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有安全隐患的,每处扣4分。 | |||
4.4 |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缺失、无积水、无淤泥。(4分) | 园路、铺装破损、缺失、积水面积在1平方米以内的,每处扣0.5分;面积在1-5平方米的,每处扣1分;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每处扣2分;有安全隐患的,每处扣4分。绿化花坛贴面砖破损,每处扣1分; | |||
4.5 |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5分) | 园林构筑物破损失修、金属物锈蚀、漆面剥落的,每处扣1分;沿河(管理范围内)桥梁破损,每处扣2分;挡墙破损,每处扣1分;克顶破损,每处扣1分;护栏破损,每处扣2分;设施严重破损(空洞、塌陷、沉降、倾斜、移位、纵贯缝等),未做安全围护或者警示措施的,每处扣5分;缺警示标牌,每处扣1分。设施表面有涂刻、招贴的,每处扣1分;每年未及时油漆桐油扣5分。 | |||
4.6 |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照明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3分) | 不符要求的,每处扣1分; 景观灯不亮的,每盏扣0.5分; 一片区域和一条景观灯都不亮的,每处扣3分;有安全隐患的,每处扣3分。 | |||
土肥标准 (5分) | 5 | 土壤疏松,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每年施肥二次; (5分) | 没有施肥记录或不按标准施肥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5分)。 | ||
病虫害防治 (10分) | 6 | 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10分) | 乔木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发现一株扣0.5分。 绿化带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处扣1分。 | ||
管理及卫生 (20分) | 7.1 | 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现象。秩序良好,绿地内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2分) | 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7.2 | 绿地及附属设施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招贴,叶片无积尘。(5分) | 地面不洁的,每处扣1分;叶片有明显积尘,扣1分; 绿地内有白色垃圾、果壳、石块的每处扣1分;当天修剪的残枝、残叶未及时清运的,发现一处扣1分;墙面有涂刻、招贴的,每处扣1分。园路未冲洗,每处扣1分;河岸垃圾堆积每处面积超1平方米的,每处扣3分;河岸垃圾堆积超过5平方米或垃圾随处可见的,每处扣5分;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绿化废弃物乱堆放,每处扣5分;各类设施发现多处牛皮癣,扣1分;园路、绿地等停放共享单车不规范,扣2分。(5分) | |||
7.3 | 果壳箱不满溢,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厕所无明显异味。(4分) | 绿地内垃圾较多的,一次扣2分;有卫生死角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厕所卫生状况差、有明显异味的,每次扣1分。 | |||
7.4 | 落实巡检制度,通过智慧河道平台做好巡检记录、自查自改记录。落实管理制度,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5分) | 绿地管理养护人员不到位,发现少1人扣2分,扣完该项目分(20分)为止;养护人员上路作业不穿工作服,不文明、规范作业的,扣1分;甲方要求更换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的,每次扣5分。巡检频次不达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个巡查周期的巡查轨迹未覆盖整体区域的,每发现1次扣2分;未按要求在智慧平台上报送巡查记录、自查自改记录、各类养护报表,每发现一次扣1分,养护报表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重大问题(驳坎坍塌、人员伤亡、严重安全隐患等)未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的每件扣5分;自查自纠工作未落实的,每个问题扣2分。公园内秩序管理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有未经审批的大型演出等聚集活动的,每次扣5分,扣完该项目分(20分)未止。 | |||
7.5 | 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附加扣分) | 一旦发现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未及时查处,扣除该项目10分。 | |||
7.6 | 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4分) | 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遇灾害性天气未及时进行抢扶的,扣除本分项全部分数(4分)。 | |||
检查抄告 | 8.1 | 公众监督、信访、媒体曝光。 | 区级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信访处置不力等扣3分。 | ||
8.2 | 市查、区查检查抄告整改 | 市查、区查、数字城管等的涉及属地管辖内所有市容的各类有责抄告及信访问题,每发生1件扣1分,逾时或整改不到位扣2分,二次抄告扣3分,整改不到位扣5分,三次抄告扣5分。“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工作中,出现A类问题每次扣1分,B类问题每次扣2分,C类问题每次扣3分。 | |||
扣分项 | 有责领导交办件:每发生一件区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7分,其他区级领导扣3分;每发生一件市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20分。 | ||||
进入黑榜的则扣30分 | |||||
评分合计 | |||||
备注 | 1.每月对额定抽查区块以外的区域实行问题抄告制,抄告问题按标准进行扣分; 2.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扣分不超过项目的分值,分数扣完为止;附加扣分项单独计算。 3.总分成绩100分,每分扣500元,每周考核1次,每月考核4次,最终累计到季度款结算。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 分数 | |
道路 设施 养护 40分 | 路面养护 | 路面裂缝宽度大于5mm每处扣1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1.5分;网裂、碎裂面积大于0.1㎡扣1分;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等面积大于0.1㎡每处扣1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5分、超出1平方米扣3分;下沉造成较大面积积水每处扣2分;路面其他病害每处扣1分。巡查人员未按要求全域巡查的扣3分。 | ||
人行道养护 | 人行道破损下沉或拱起变形大于20mm或面积大于1㎡每处扣1分;松动、堆积物、障碍物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大于0.1㎡每处扣0.5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1.5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5分、超出1平方米扣3分;平侧石破损缺失每处扣1分;人行道其他病害每处1分。道板的更换与原道板材质和颜色相差较大每处扣0.5分。 | |||
窨井盖养护 | 雨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子与道路存在误差大于15mm或破损每处扣1分;其他井盖与道路存在误差大于15mm或破损每处扣1分;窨井盖板存在破损、断裂的每处扣2分,窨井盖板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5分,反盖、错盖、松动每处扣0.5分。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超过2m2(积水深度3cm以上)每处扣1分。 | |||
附属设施【包括截流井、涵洞水泵】 | 盲道、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未及时修复,或者设置错误未及时改正的每处扣2分。没有安排人员每天检查、巡查的扣3分;截流井、涵洞水泵出现故障未及时发现的扣5分。 | |||
排水设施及桥梁设施养护 20分 | 桥梁上(下)部结构、栏杆、排水设施、附属设施养护 | 桥面裂缝、坑槽、破损;伸缩缝外形不整齐、平整、牢固、破损、阻塞;梁板外形不整洁,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支座不整洁,破损、锈蚀、污秽、破损锈蚀等每处扣3分。桥名、限重等标志不齐全不清晰,缺少、破损的每处扣2分。 | ||
墩台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每处扣3分,基础下沉每处扣3分, 基础位移每处扣5分。 | ||||
栏杆结构不牢、破损、排水孔堵塞、排水设施堵塞损坏、残缺脱落、开裂每处扣2分,特别严重的每处扣5分。 | ||||
市政管网清淤专项检查 | 市政管网堵塞每处扣2分;积泥严重每处扣2分;雨污不分的每处扣3分;雨污井无防坠网的每处扣3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扣10分。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超过1/5管径每处扣1分。 | |||
路灯设施养护10分 | 亮灯 | 路灯不亮每盏扣0.5分。出现电缆故障导致沿线路灯不亮未在24小时内修复的扣2分.亮灯率达99%,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9%,未达到每处扣1分。 | ||
群众投诉 | 投诉未按时亮熄灯,每处每次扣1分;投诉管养不到位有一盏不亮,扣0.5分。 | |||
设施完好率 | 路灯设施倾斜、缺损每处扣2分;油漆剥落和锈斑、外观不整洁及牛皮癣每处扣0.5分。 | |||
安全文明施工 10分 | 养护作业 | 发现违章施工每次扣3分,养护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5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未按要求执行巡查制度,养护班组或人员或设备配备不足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照市政车行道养护规范进行修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不文明施工,无围护扣5分、围护不到位扣2.5分、着装不规范扣3分。 | ||||
监督管理 | 未经审批私自开挖市政道路或未按市政养护规范要求恢复等每处扣3分。每月随机行进台账资料检查,不规范、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每月随机行进台账资料检查,不规范、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 | |||
投诉纠纷及抄告单处理 20分 | 投诉案件和处理 | 区级媒体曝光、通报批评、信访处置不力等扣3分。 | ||
数字城管及抄告单处理 | 检查抄告问题24小时内未整改扣3分;市查、区查、数字城管的涉及属地管辖内所有市容的有责抄告及信访问题,每发生1件扣1分,逾时或整改不到位扣2分,二次抄告扣3分,整改不到位扣5分,三次抄告扣5分。“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工作中,出现A类问题每次扣1分,B类问题每次扣2分,C类问题每次扣3分。 | |||
扣分项 | 交办督办 | 有责领导交办件:每发生一件区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7分,其他区级领导扣3分;每发生一件市级主要领导交办件扣20分。 | ||
评比 | 红榜的管养单位加10分,进入黑榜的则扣20分 | |||
评分合计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备注 |
1 | 组织保障 | 在保障防灾抗灾或重大活动,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指挥应急保障的,扣3000元/次;造成应急保障不力的,扣10000元/次。 | |
2 | 在保障防灾抗灾或重大活动,未组织养护人员及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或上报的,扣5000元/次。 | ||
3 | 力量保障 | 在保障防灾抗灾或重大活动,未合理增派人员、机械车辆力量,造成应急保障不力的,扣5000元/次。 | |
4 | 按要求充足储备物资,未按要求调配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觉使用的扣3000元。 | ||
5 | 负面影响 | 因主观原因处置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月考核评定不合格。工作成效差影响保障工作,被街道主要领导或区级部门领导批评或被区级及以上媒体负面宣传报道的扣10000元。 |
序号 | 评标标准 | 权重 |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 |
商务部分 | ||||
1 | 企业体系 |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 | 3 | |
2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绿化养护),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 | |
3 | 项目人员 | 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力量情况: 1)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经理证书得3分; 2)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员证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2分; 3)保洁人员:具有市政环卫项目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垃圾处理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4)绿化人员:具有园林绿化工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2分,具有绿化植保工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人员在供应商单位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人员不重复计分。 | 13 | |
4 | 荣誉 | 企业荣誉:供应商在2019年1月1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养护类荣誉:获得区级及以上绿化养护类或道路保洁类或市政养护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荣誉:在2019年1月1日(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养荣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的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 | 8 | |
5 | 车辆 | 拟投入本项目供应商自有车辆情况(一): 1、洒水车/清洗车:总质量25吨(含)以上得4分;总质量18吨(含)以上得3分,本项最多得7分。 2、洗扫车/三合一洗扫车:总质量18吨(含)以上的每辆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8吨(含)以上的每辆得3分,最多得3分。 4、轻型货车:总质量4吨(含)以上的每辆得2分,最多得2分。 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16 | |
6 | 设备 | 拟投入本项目供应商自有车辆情况(二)及自有设备情况: 1、登高车: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2、电动三轮保洁车:10辆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3、电动高压冲洗车:3辆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4、电动护栏清洗车:每辆得2分,最多得2分。 5、电动四轮巡逻车:每辆得2分,最多得2分。 6、应急除雪设备:滑移装载机(如山猫、凯斯、马斯唐等)1个(辆)得3分,最多得3分。 7、装载机:1辆得2分,最多得2分。 8、电动四轮音乐线(八桶车):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 9、排捞泵(进出口150mm以上):每台得2分,最多得2分。 10、绿化油锯1台及以上得2分、绿篱机5台及以上得2分、割灌机3台及以上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45度斜侧面的照片、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或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车辆或设备照片、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27 | |
技术部分(22分) | ||||
7 | 整体分析 | 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全面、存在问题的分析到位,符合实际,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合理得5分;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
8 | 工作方案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修复、路灯养护、泵站维护等)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合理得5分;较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
9 | 应急响应方案 | 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保障的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和启动、应急处置等方案。合理得3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
10 | 资料管理方案 | 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技术状况评价等资料的整理归档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的各类考核、投诉的处理效率、时效及回复举措等。合理得3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
11 | 同城协助能力的工作方案 | 同城协助能力的工作方案:方案是否合理、有针对性,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如针对疫情等,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力、设备、技术等支持是否响应及时、充足等内容的评审。合理得3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
12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如何实施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酌情打分。合理得3分;较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 | |
12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10 | /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4 | |
1.5.1 | |
1.5.2 | |
1.5.3 | |
1.6.7 | |
1.7 | |
1.7.1 | |
1.7.2 | |
2.3.2 | |
2.4.1 | |
2.4.2 | |
2.8 | |
2.12.3 | |
2.12.4 | |
2.16.1 | |
2.16.3 | |
2.20.1 | |
2.20.2 | |
2.22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3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项目 | 服务期 | 投标报价(元/年) | 投标总报价(元) | 备注 | |
1 | 日常保洁费 | 日常保洁人员工资 | 2年 | (小写) | (小写) | 人员不得少于15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服务期2年 |
机械设备费用 | 2年 | (小写) | (小写) | |||
2 | 市政养护费 | 市政下浮率 | 2年 | 下浮12% | 市政养护部分最高限价为70万/年,具体以审计为准,按实结算。固定单价下浮12%,不做竞争报价。 | |
3 | 河道保洁、水利设施设备维护 | 最高限价158074.5元/年 | 2年 | (小写) | (小写) | 最高限价158074.5元/年,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相关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4 | 绿化提升费 | 固定费用,按实结算 | 2年 | 固定费用 | 绿化提升费10万元/年,具体以审计为准,按实结算,固定单价,不做竞争报价。 | |
合计总价 | 小写(元) | |||||
大写(元) | ||||||
说明:(1)投标报价四舍五入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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