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s-2024-110
预算金额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文清0912-62223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收1559601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1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HS-2024-11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4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关办公区、盘龙北路办公区、3 个基层所(龙镇、印斗、沙家店税务所),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完成工程设施设备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会议服务、协防服务、驾驶服务等各项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2025 年度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 3 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 3 个月连续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但最终以磋商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3.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7 磋商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

3.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达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 12 室

七、其他

7.1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3 如投标单位未办理 CA 锁,请尽快在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E18、E19 窗口处办理,以方便投标使用,咨询电话:0912-3452148;

7.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腾讯视频会议):

1)供应商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手持现场需要核验资料(身份证原件除外)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完整送至代理机构或者邮寄,邮寄采用顺丰快递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接收到付邮件。供应商应保证在邮寄(自行送达)过程中资料不会出现破损的情况,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全部资料。

2)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 E 区 16-2(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李工收,联系电话:155960187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财务室

九、联系方式

人:国家税务总局米脂县税务局 

   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人:马文清 

   话:0912-62223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 E 区 16 排 2 号

人:李保香

   话:15596018777

电子邮件:3575877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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