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坝镇综合执法队购买第三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author":null,"publishDate":"2022-09-16","clickTimes":0,"url":null,"urlName":null,"cover":null,"coverJson":null,"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null,"urgentLevel":1,"content":"\n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080(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551号)
\n二、项目名称:二坝镇综合执法队购买第三方服务
\n三、中标(成交)信息
\n供应商名称:中保誉和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n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一区3号楼5层;
\n中标(成交)金额:1399600元/年;
\n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n四、主要标的信息
\n\n \n \n \n \n \n \n \n \n\n 服务类 \n |
\n 名称:二坝镇综合执法队购买第三方服务 \n服务范围:二坝镇规划区内所有路段、街区。 \n服务要求:(1)督促、综合执法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发现并劝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2)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3)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群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4)对在人行道、盖板、绿地上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驾驶人到经批准设置的停车场(位)内规范停放;对在人行道上乱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纠正,做到相对集中,有序停放。(5)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6)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洒、噪声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烟尘污染、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7)发现管理服务区域内有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瓶(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时,立即捡拾,投入附近的垃圾容器。(8)对管理中发现的、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管执法部门,并协助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9)在工作中,尽力为商户和市民提供便民服务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n服务时间:三年,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 \n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安徽省、二坝镇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和路段管理标准要求,并达到以下市容市貌管理及维护质量要求。 \n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文媛、陈龙驹、戴恒年、罗继华、朱龙飞
\n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n支付标准:(1)如中标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2)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n收费金额:13918元
\n七、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n八、其他补充事宜
\n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n2、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市场化运行项目;签订时间:2020.07.03;合同金额:386.00万元;(2)合同名称:弋江区城管局城市管理市场化外包项目;签订时间:2021.10.21;合同金额:726.00万元;(3)合同名称:高新区道路管理市场化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1.11.28;合同金额:468.00万元。
\n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n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n(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n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n3、被质疑人名称;
\n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n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n6、必要的法律依据;
\n7、提起质疑的日期。
\n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n(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n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n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n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n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n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n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人民政府
\n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长江路
\n联系方式:13865236478
\n2.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n联系方式:林文栋 15385536931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n电话:15385536931
\n十、附件
\n1.采购文件
\n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n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