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5705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娟英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明0311-681201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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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5705001B01
招标内容:

【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元行审审字【2023】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 2建设地点:元氏县南佐镇苏庄村、长村,东张乡杜庄村、西富一村、大陈庄村,槐阳镇官庄村,黑水河乡黑水河村、佃户营村; 3工程概况:对元氏县4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长村、苏庄、大陈庄、杜庄、西富一村道路硬化32926平方米;苏庄、官庄、大陈庄、杜庄便道铺装6671平方米;苏庄、西富一村广场铺装3183平方米;(二)长村、苏庄、杜庄绿化10504平方米;(三)西富一村外墙装饰200平方米,公厕61.63平方米;(四)黑水河村改建军政会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1处,包括广场2138平方米、护坡252平方米;(五)佃户营村改造元氏县委抗日县政府旧址1处,包括场地平整3669平方米,建筑修缮946平方米,便道砖铺装1477平方米,绿化150平方米,景观小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工期:2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限:15 天。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审批,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 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项目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 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 (同时具备 1 、2 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应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 年10 月至 2023 年03 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 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5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2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 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 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 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00:00 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请同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 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技术部分(设计实施方案、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注:“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 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 (含两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5 00:002023-05-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常山路101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谊安里3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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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娟英

联系人: 李明
电话:

0311-84608306

电话: 0311-681201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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