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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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570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元氏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项目EPC工程
2建设地点:元氏县南佐镇苏庄村、长村,东张乡杜庄村、西富一村、大陈庄村,槐阳镇官庄村,黑水河乡黑水河村、佃户营村;
3工程概况:对元氏县4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长村、苏庄、大陈庄、杜庄、西富一村道路硬化32926平方米;苏庄、官庄、大陈庄、杜庄便道铺装6671平方米;苏庄、西富一村广场铺装3183平方米;(二)长村、苏庄、杜庄绿化10504平方米;(三)西富一村外墙装饰200平方米,公厕61.63平方米;(四)黑水河村改建军政会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1处,包括广场2138平方米、护坡252平方米;(五)佃户营村改造元氏县委抗日县政府旧址1处,包括场地平整3669平方米,建筑修缮946平方米,便道砖铺装1477平方米,绿化150平方米,景观小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工期:2个月,其中设计服务期限:15 天。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 (含两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5 00:00至2023-05-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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