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靖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分类垃圾屋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36.6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华元(z-2024)招051
预算金额36.66万元
招标公司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周工0596-6036559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华0596-21878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南靖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分类垃圾屋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南靖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分类垃圾屋建设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华元(Z-2024)招05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审核金额(元): 366640元(含暂列金19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38904元(含暂列金199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南靖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分类垃圾屋建设工程 | 1.00 | 366640(含暂列金19900元) | 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南靖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分类垃圾屋建设工程 | 批 | 元 | 338904元(含暂列金19900元)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 |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谈判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3 |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
7.1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领取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邮费需供应商自理。
7.2、报名电话:0596-2187810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9.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 9时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10.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20号国资大厦208室
邮编:363699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法:0596-6036559
12.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4楼1414室~1416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华、小林
联系方法:0596-2187810
电子邮箱:zjhyzz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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