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院子配套中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18.4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cg2021hw1234
预算金额318.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国梁17730336560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芜湖院子配套中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1HW1234

二、项目名称:芜湖院子配套中学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松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新都会C#办公楼418室

中标金额:3184680.00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全彩LED显示屏主屏

品牌(如有):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PHSIA1.8-SH

数量:29.5

单价:8050元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李全香 夏延顺 万贤宗 潘恒 孔维龙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 26419元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①名称:育文学校汤沟初中等学校校园监控升级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19.12.09,金额:1094000元;②名称:

芜湖市四院视频监控扩容改造采购项目

,签订时间:2020.5.20,金额:638960元;③名称:交警支队各大队分控指挥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签订时间:2020.7.27,金额:56000元。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①投标单位名称:芜湖声威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服务器星号2缺少证明文件。处理意见: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单位名称:安徽德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服务器星号2不满足。处理意见:无效标处理。

③投标单位名称:芜湖建恒电子科贸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服务器星号2缺少证明文件。处理意见: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单位名称:安徽奥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服务器星号2缺少证明材料。处理意见:无效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科城北区13栋,联系电话:1773033656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安徽省芜湖市祥盛路61号)

联系方式:0553-5968303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幢3单元12层31204号

联系方式:17730336560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梁

电 话:17730336560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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