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盐酸药剂(和宁化学)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盐酸药剂(和宁化学)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盐酸药剂(和宁化学)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供应商负责承担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盐酸药剂的供应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供应商负责承担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盐酸药剂的供应工作,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见报价清单。
2.2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12日,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供货内容及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宁东基地化煤化工园区晓星路与万华交汇处)。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品种包含盐酸;
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包含盐酸且盐酸销售量不少于1100吨/年。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包含盐酸;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
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生产品种包含盐酸,且盐酸生产量不少于1100吨/年;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盐酸药剂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次的发票(金额不限),原件备查。
(5)其他要求:
1.接受代理商参选,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所响应货物(包括:盐酸)的制造商对其的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询价。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提供所代理主要厂家、备用厂家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复印件。
4.若供应商自行运输,供应商应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及委托协议(如年度运输合同或运输服务意向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单位)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 5月23日至2024年 5月 2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在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法务合约部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至邮箱1778036368@qq.com (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加询价采购。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 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二楼接待室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951-876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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