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临时用电设施分配电箱变更指令施工场地交通装饰装修基坑开挖防护棚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楼梯边防护成品保护工程试车横担施工垃圾安装材料的认质认价高空作业防护现场停工整改瓷瓶签证临时用电接地保护装置电梯提升设备工程进度处理往来文件边坡支护中间验收料具建筑工程施工噪音管理整体设计机械设备合同融资服务工程建设电梯井口防护材料设备装修工程电杆地下管线规范编制防护隔离棚厕所警示预留管路通畅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安全保卫设施保洁服务信用融资监理漏电保护器堆放临时用电配电线路防盗修建外电线路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楼板安全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安全平网防护栏杆项目管理水泥防护设施基坑支护施工起重机械遗址保护区建设政府采购融资工程备料款拍照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廉政合同垃圾站节能产品录音质量保修书加固围栏设施银行银行银行银行施工组织设计楼层呼叫器图纸会审返工食堂声明函购置信用贷款采购系统维修服务隐蔽工程巡查信用担保总配电箱休息场所临时用电配电箱定型门摄像临边防护悬挑架预埋饮水临时房屋电讯线路承建建筑垃圾检测构件开关箱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日常检查起重吊装地沟防护门保养文明施工措施踢脚板非夜间施工照明工程款支付模板工程室室内装修生活垃圾清运四芯电缆安全网防护挂架防火质量保修金瓷夹建筑材料工程分包绿化环卫爬架脚手架施工坍塌
金额
43.5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
预算金额44.09万元
招标公司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招标联系人-0915-682687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蕊花029-85227597
中标公司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
二、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磋商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7月6日最终版).docx 磋商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7月6日最终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嘉胜永鑫.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嘉胜永鑫.pdf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恒大翡翠华庭1-106号商铺 | 435,668.00元 |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类(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 | 装修工程 | 440937.21 | 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 20天 | 王晓敏 | 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92018553 | 435,668.00 |
王易婵、徐小英、瞿汉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 0.65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地址:关口街30号
联系方式:0915-6826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蕊花、魏小旖
电话:029-85227597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pdf 磋商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7月6日最终版).docx 磋商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7月6日最终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嘉胜永鑫.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嘉胜永鑫.pdf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CZJ2022-CS-1427-001)项)项
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435668.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工程类工程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施工范围 | 施工工施工工期期 | 项目经项目经理理 | 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证书信息 | 数量数量计量单计量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
1 | 装修工程 | 440937.2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 | 20天 | 王晓敏 | 二级注册建造师,陕261192018553 | 1.00 | 次 | 435,668.00435,668.00 |
-第1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公告2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
U30019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1二、磋商文件说明10一、总则9(二)供应商须知9(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3.评审程序222.评审标准211.评审方法21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21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18五、评审与磋商14
竞争性磋商公告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磋商公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5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9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1、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一、项目基本情况: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预算金额:440,937.21元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5、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440,937.2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B07 | 装修工程 | 440937.21 | 1(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937.21 |
合同包1(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022-07-2500:00:00至2022-08-15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三、获取采购文件3.5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截图。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5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时间: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开标室时间:2022年07月20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开标室
3.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响应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66139056@qq.com.。项目经理审核无误后按要求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投标确认后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七部领取纸质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宁陕县关口街30号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3.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915-6826870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29-85227597项目联系人:张蕊花、魏小旖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1.1 | 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440,937.21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
2.1 | 采购人: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2.2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2.3 |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发布磋商公告 |
3.1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1)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2、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3、特定资格条件: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3-5、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截图。 |
12.1 | 成交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磋商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1)报价货币:人民币;(2)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 |
14.1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
15.1 |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6.1 | 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以上传电子文件为准,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
17.3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 |
18.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开标室。 |
21.1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人。 |
21.2 |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解密,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超过系统默认解密时间未解密成功的视为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供应商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标书解密。所有供应商解密完成后由开标人员将响应文件导入开评标系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对待。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在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
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项目说明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
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1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供应商2.4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3.3.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磋商小组,作无效文件进行处理。3.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2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资格性检查结束。3.2.1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登记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通知二、磋商文件说明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5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包括如下五章内容:6.磋商文件的构成
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7.1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9.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8.响应文件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写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0.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第三部分磋商方案说明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2.3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也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若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不一致,则供应商的报价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为准。12.2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填写。12.1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列出的内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报价11.1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1.响应文件格式
14.磋商保证金12.3磋商响应函、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3.报价货币12.6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2.2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2.5供应商每次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4供应商的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6.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电子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5.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磋商有效期14.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1电子响应文件应该要求进行平台上传提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16.2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第18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19.迟交的响应文件18.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2供应商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平台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上传文件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小组五、评审与磋商20.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2)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21.2磋商小组职责21.1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遵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1.3磋商小组义务(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5)编写评审报告;
2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1.4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修改进行签字确认,有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3.1磋商会议23.磋商程序2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或免费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23.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23.2响应文件评审(3)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解密,使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解密时间规定内完成标书解密。(2)各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督人共同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3)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3.2.2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4)信用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查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期至评审截止时间前,此段时间段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9)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8)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7)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6)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5)首次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4)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
23.3.4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磋商,其响应将被拒绝:23.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1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磋商(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24.评审办法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章。23.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2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4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
25.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25.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5.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
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7.询问与质疑26.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26.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合同
事实依据;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7.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联系人:李萍、王亚宁,联系电话:029-8523501427.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的日期。必要的法律依据;
开户银行:28.4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名称:28.3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格式见附件2)等非现金形式缴纳。28.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必须交纳至(采购人)。28.1履约保证金金额:。28.履约保证金
28.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8.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28.5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联系电话:联系人: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银行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9.2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9.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29.成交服务费
31.1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他情况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力联系人:张婕联系电话:029-85263975账号:78560188000095264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32.3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了解详情。32.2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2.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31.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业务流程简图如下: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
采购系统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银行 | 银行 | 银行 | 银行 | ||||||||||||||||||||||||||
项目中标信息 | 银行 | 银行 | 银行 | 银行 | ||||||||||||||||||||||||||||
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 | 预授信审批 | 预授信审批 | ||||||||||||||||||||||||||||||
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 | ||||||||||||||||||||||||||||||||
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 | ||||||||||||||||||||||||||||||||
审批确认信息 |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开户信息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山 | ||||||||||||||||||||||||||||||||
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 通知供应商签约 | |||||||||||||||||||||||||||||||
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 通知供应商签约 | |||||||||||||||||||||||||||||||
采购合同信息 | 采购合同验证 | 采购合同验证 | ||||||||||||||||||||||||||||||
采购合同信息 | 采购合同验证 | 采购合同验证 | ||||||||||||||||||||||||||||||
采购合同锁定 | 额度生效 | |||||||||||||||||||||||||||||||
贷款合同签约放款 | ||||||||||||||||||||||||||||||||
项目专户扣款 | ||||||||||||||||||||||||||||||||
采购合同解锁 | 贷款结清 | 贷款结清信息 |
未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
采购系统 | 采购系统 | 采购系统 | 采购系统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项目合同信息 | 供应商选择合同申请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合同融资服务模块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银行预授信审批 | |||||||||||||||||||||||||||||||||||||
审批确认信息 | ||||||||||||||||||||||||||||||||||||||||
审批确认信息 | ||||||||||||||||||||||||||||||||||||||||
开户信息 | 审批确认信息 | |||||||||||||||||||||||||||||||||||||||
开户信息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开户信息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开户信息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 | ||||||||||||||||||||||||||||||||||||||
变更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 通知供应商变更合同 | |||||||||||||||||||||||||||||||||||||||
通知供应商变更合同 | ||||||||||||||||||||||||||||||||||||||||
采购合同信息 | 采购合同验证 | 采购合同验证 | ||||||||||||||||||||||||||||||||||||||
采购合同信息 | 采购合同验证 | 采购合同验证 | ||||||||||||||||||||||||||||||||||||||
采购合同锁定 | 额度生效 | |||||||||||||||||||||||||||||||||||||||
贷款合同签约放款 | ||||||||||||||||||||||||||||||||||||||||
项目专户扣款 | ||||||||||||||||||||||||||||||||||||||||
4 | ||||||||||||||||||||||||||||||||||||||||
采购台同解锁 | 贷款结清信息 | 贷款结清 | ||||||||||||||||||||||||||||||||||||||
采购台同解锁 | 贷款结清信息 | 贷款结清 |
已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
西安高新区支行西安市高新路42号卞斯超15191075651西安曲江支行西安市雁塔南路2216号樊理君18691568151西安莲湖路支行西安市莲湖路35号刘冲17702902131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白玉皓13201603166一、陕西建行(E政通)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贷款银行信息:
西安长安区支行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2号王淑芸13572289603西安新城支行西安市南新街29号朱子君18629286269西安兴庆路支行西安市兴庆路61号李妍13892880386西安和平路支行西安市和平路101号陈歆18691816821西安南大街支行西安市南大街15号乔鉴18089136919西安经开区支行西安市未央路125号惠媛17792256100
汉中分行汉中市石灰巷21号王晨旭15319375850延安分行延安市宝塔区中心街陈进佃15609110557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大厦张君君15991929275铜川分行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与长虹路十字张小波18691932636宝鸡分行宝鸡市红旗路36号李倩18629019817咸阳分行咸阳市西兰路4号邰洋13299079906
西安曲江文创支行蒋超室经理029-6566736615891737329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梁凡行长助理029-6182853118681945597西安分行营业部刘晓伟总经理助理029-6182876318066630518二、北京银行(政府订单贷)商洛分行商洛市名人街广电大楼下郭杨17809267188安康分行安康市育才路102号张少帅13165762680
解放路支行王莉行长助理029-6182818515802966196北客站科技支行周洁副行长029-6182812918629518636泾渭工业园支行杨奕室经理029-6821377315934802021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陈明行长助理029-8572430118149209660西安长缨路支行范凯副行长029-6871776013991315609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孟庆龙行长助理029-6182827213991990373
铜川分行彭东东客户经理0919-215187817392898832安康分行郑婕客户经理0915-323627515667856663宝鸡分行郭进客户经理0917-323828218991749262榆林分行张岭客户经理0912-618382715353386777三、工商银行(政采贷)延安分行奥宝森室经理0911-807603815592925222
商洛分行余勇博客户经理0914-231090818092802280商洛分行张铮经理助理0914-231090818691410305咸阳分行袁霖客户经理029-3325937018591006506渭南分行张欢客户经理0913209506615229730006汉中分行杨薇薇部门副经理0916-260677318591607453延安分行党莹经理助理0911-238082615291142933
渭南分行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信达广场世纪明珠大厦杨阳18191815559宝鸡分行宝鸡市高新大道50号财富大厦B座王尧13636762976咸阳分行秦皇中路绿苑大厦杭群13992016859西安分行西安市朱雀大街中段1号曹晓聪13759957407四、中信银行(政采e贷)西安分行巩越客户经理029-8760941918629450680
延安分行汪昊田0911-801183113509115500榆林分行尚云鹏0912-354801918690473126宝鸡分行杨欢0917-345105518329677163五、中国光大银行(阳光政采贷)汉中分行汉中市汉台区西二环路与劳动西路东南汉中滨江•公园壹号(产业孵化区)3B号楼陈真18509165068榆林分行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48号中信银行刘洪巍13636885556
明德门支行王晨8535077013991249430电子城支行张曼玉8824707118009298787营业部张翔琮8723630618829235568营销二部朱翰辰8723620117791788078营销一部李敏8723631113772031109咸阳分行侯佳3210002115229500088
友谊路支行贠程敏8842206718792795210长乐西路支行张超8256620815877390201兴庆路支行司洋8329003318629251819凤城九路支行宋宜8915502218966911622经济开发区支行陆家俊8652517618629303397东大街支行刘林8743891415029673754
雁塔路支行闫梓闶8222250118691561524丈八东路支行杨筱凡8102691015129044185西关正街马瑜8954810913772337373南郊支行程拓8526523413772491661北关支行菅新培8624820318092169361边家村支行王鹏8525167315309223048
太白路支行马振林6891288015353736656曲江支行田鹏8120589013991937977南二环支行刘超8836286118192080396南关正街支行郭敏8523072218066610983枫林绿洲支行杨嘉8730212013609199490唐延路支行尉二宝8832947813991930150
六、浦发银行(政采e贷)新城支行余振东8725168018066617238丈八北路支行郭浩8187519215667087662昆明路支行张洁8459250613991821278凤城二路支行张洋8668026713720423343明光路支行刘二渭8162350613201793405
榆林分行郭小东公司业务部0912-221600815291820586榆林分行陈晓晓公司业务部0912-221606815691269965西安分行李瑞雪客户经理029-6360344518220862398西安分行韩瑾客户经理029-6360344318202909790西安分行陈福全客户经理029-6360344117782511994西安分行吴晨雨客户经理029-6360380315991724645
西安分行朱靖总监029-8748299813363979983七、兴业银行(政采贷)咸阳分行薛晗公司业务部029-3208378815109226216渭南分行王晓峰公司业务部0913-335708013992363166宝鸡分行朱强公司业务部0917-866292613909176381宝鸡分行张一岚公司业务部0917-866291918690008816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任瑾;85438988十、招商银行(政采贷)西安分行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259号曹金辉18710993980九、浙商银行(政采贷)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61815275/18821669199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61815280/18591953690八、中国民生银行(政采贷)
1.评审方法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十二、网商银行(合同贷)十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政采贷)联系人:陈瑶13629266833长安银行西安曲江新区支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3号十一、长安银行(小微贷)
报价部分分值:50分。商务和技术部分分值:50分;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评审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50(2)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见评审因素和指标内容。2.3.2报价评分标准:见附表四2.3.1商务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评审细则
(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3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
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1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评审程序(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1.3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1比较与评价3.3评审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磋商
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和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3.3.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4评审结果3.3.4供应商得分=A+B
资格要求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书原件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7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
特定资格条件 | 8 |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查询截图 |
特定资格条件 | 9 |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 | 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
特定资格条件 | 10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 |
特定资格条件 | 11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 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原件 |
特定资格条件 | 12 | 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 提供查询截图 |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文件组成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2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4 | 首次磋商报价 | 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首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首次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且没有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不合理低价。 |
5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 |
6 | 其他无效情形 | 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定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它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附件四报价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50分)附表三商务和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满分 |
1 | 技术评审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0~5.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0~4.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0.0~4.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0~4.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0.0~5.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0~5.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0.0~4.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劳动力安排计划(0.0~5.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0~4.0分) | 44 |
1 | 技术评审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0~4.0分) | 44 |
2 | 业绩 | 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以响应文件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满分6分。 | 6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满分 |
1 | 报价得分 | 1、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2、供应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50 | 50 |
制制陕西省建设厅(示范文本)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二○年月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程立项文号: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一、工程概况
总日历天数:20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三、合同工期: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承包范围: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示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和工程量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二、工程承包范围资金来源:
(小写)¥:元(其中:工程暂列金额元,计日工元,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总承包服务费元。)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五、合同价款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若达不到合格,除按要求整改至合格外(整改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接受合同价5%的罚款。四、质量标准(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最终审批的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①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磋商中澄清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七、组成合同的文件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六、承包人项目经理: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⑦图纸;⑥磋商书及磋商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⑤磋商文件(含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与此有关的部分);④中标通知书;③本合同通用条款;②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答疑纪要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十、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⑧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各方约定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专用条款(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⑥磋商书及磋商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⑤磋商文件(含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与此有关的部分);④中标通知书;③本合同通用条款;②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答疑纪要中与此有关的部分);①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磋商中澄清文件);
3.1本合同使用汉语表述。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⑨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⑧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
3.3.2工程招磋商及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3.3.1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建设部等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要求,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室内环境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等。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3.3适用标准、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3.2适用法律和法规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其中叁套用于竣工图。(提供的图纸数量不满足要求,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定的时间: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并提供力采用相应标准(如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等)、规范或经验做法、需要的理由和时间,由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设计院确认方可执行、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指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除施工图纸外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标准图集等均由承包人自备,费用承包人自理。3.3.4如遇设计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互相矛盾的情况时,原则上以设计单位解释为准,同时承包人尚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3.3.3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项目,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本磋商文件、设计院、制造厂家的施工技术要求,如有冲突,按上述排序解释。
姓名:职务: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5、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发包人对其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第三方外传、外借、转让、披露,仅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职权: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变更指令、签证、材料的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结算等进行管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工作中的行为和指令均视为发包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或指令。姓名:职务: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依据监理合同行使职权。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依据监理合同行使职权。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满足施工需要。(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本专用条款签订时已具备开工条件。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发包人工作姓名:职务:7、项目经理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进场后5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向发包人申请交底。(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由发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双方进行现场交验。(5)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由发包人办理。(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进场后3日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承包人进场前3日。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水、电用量以计量表读数加分摊的损耗为准,价格执行相关部门的水、电费单价。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提供总进度计划、总体资金使用计划、甲供材使用计划及首月工程进度计划、月资金使用计划,以后每月的20日报当月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及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承包人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陕西省文明工地的标准,并无偿配合创卫工作。(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或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工程交付发包人后,保护工程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并承担政府部门规定由施工单位缴纳的费用,发包人提供协助。(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发包人及监理办公室共3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提供场区的安全保卫及交通、巡查等必要的照明、危险物的警示、围栏设施等,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除因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较小等场地因素,施工人员不得居住在现场内,承包人自行安排施工人员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住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④承包人主要机械设备未能按工程计划(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到场或到场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及擅自调走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应按200元/天·台(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迟到或调离超过10天时,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费用直接在支付时予以扣除,同时对到场时限的延迟仍要计算违约金。③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应按5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②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6天,缺勤按1000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发包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①承包人在磋商书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其所作的承诺,否则属于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视其违约情况,可给予承包人1万元~10万元/项的违约处罚。(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0、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⑨承包人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⑧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配合,并承担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⑦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时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承包人提供的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承包人的磋商报价中。遵守门卫制度。
四、质量与检验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执行通用条款13条外,以及政府政策及特殊规定,如创卫、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特殊要求等;突发性的公共、卫生、治安事件;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等需要处理的情况。13、工期延误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针对本工程承包人除须编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外,还应编报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要服从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在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提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另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做出说明,且不得以此为由延长工期。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14日内,如果逾期则视为认可。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
承包人严格按陕西省文明工地检查(验收)标准实施,安全施工。承包人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应采取的任何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所需价款已包含在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当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承包人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本工程由承包人在交验前对工程进行清理等,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19、工程试车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工程在图纸设计深度范围内综合单价包死,招标人有权依据竣工结算图纸、设计变更以及现场实际用料情况等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暂定价材料价格浮动因素和磋商文件5.4条规定之外的所有价格风险及本合同第43条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费用。(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26.2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26、合同价款约定六、合同价款安全目标为无死亡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安康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按照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相同清单项出现不同综合单价,则以综合单价最低的为准并调整其总价;(1)合同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依据竣工图按实计算调整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调整,调整后的单价包死,进度付款和结算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27.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27、合同价款调整(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依照通用条款、磋商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发包人认质认价单及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调整。
(3)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拟另行分包专业工程的金额,结算时发包人、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依据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计算。(2)措施费调整原则:除定额明确的费率计价项和非费率计价项中模板措施费外,其余措施项目清单全部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费率计价项的措施根据中标费率按实结算;非费率计价项中的模板措施费根据砼结算工程量按中标单价据实计算。如磋商供应商未按招标人给定的暂定价计入磋商报价,则按不利于承包人的方式进行调整。单价分析表中所报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综合单价不符,则以最低者为准,并调整其合价。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采购供应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的报价不符,则以最低者为准,并调整合同总价。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发包人有权纠正并调整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并直接调整合同总价。
30.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29.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29.已完工程量确认28.工程备料款无(5)劳保统筹费税后扣除;所有规费结算时承包人提供交费证明,如无证明,则扣除相应费用。(4)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七、材料设备供应款项的支付申请单以甲方下发的统一格式为准。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开工后30天内预借该工程施工合同款总金额50%的进度款。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资料完成、结算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5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留结算总价的2%作为保修金。工程预付款:无。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银行转帐。工程款办理日期:当月进度款下月支付。30.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施工单位可拒接。(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需征得发包人同意。(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若没有能说明原因的报告、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可拒接。(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31.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暂定价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和招标时没有的材料,在采购前均需报发包人认质认价,结算时在磋商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按甲方的认质认价单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约定及合同要求选择材料。采购前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所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环境污染控制有关规范,具备出厂证明、质量检验证、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验证明。在使用前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则按照不合格产品对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以承包单位的材料需求计划为准,若到货时间影响了工期,由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准予顺延工期。(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以承包单位的材料需求计划为准。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工程变更、签证的价格,由承包人按磋商文件编制上限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原则组价,并下浮中标优惠比例确定综合单价(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价不下浮);(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只调整相应的主材费,主材单价按磋商响应文件主材价格计算,若磋商响应文件中无主材单价时,按发包人认定价格进行调整;(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按相应项目合同已确认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签证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签证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暂定价款。变更、签证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八、工程变更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和指定采购,但需在采购前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不再就该部分材料进行采购。
37、竣工结算36.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3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除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备案外,还应在工程竣工后14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伍套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另计取费用。36、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4)变更、签证工程的措施项目费调整原则按27.1(2)规定。
38.3质保期: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内容。38.2质保金。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内,按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预留工程质保金,该质保金甲方应专户存入银行备用。38.1若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质量要求,承包方应接受合同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并免费维修至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同时发包方保留对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其他奖罚。38、质量保证承包人应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书,不得弄虚作假,如承包人最初报送给监理人的工程结算价超出发包人委托的事务所审定造价的5%时,发包人支付给事务所的成果费(即承包人最初报送监理单位审核时造价减去事务所审定造价差额的3.5%)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在支付结算款时予以扣除。结算审查期限:①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6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四套竣工图)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30日内对所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无误并对价款进行初审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完整无缺的结算资料后90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②承包人在竣工后60天内不报送结算,发包人有权罚款。
39、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8.7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质保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质保期满,并结清余款后有关质保条款终止。38.6质保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无偿维修;若乙方未能及时维修,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38.5本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承包人递交返还质保金的书面申请并按发包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的支付需经发包人委托的管理部门签字确认。38.4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3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第37.6款不适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第30.5款不适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第28.1条不适用。3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请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调解;41.1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41、争议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书约定的质量等级所造成检测、返工、加固等所有质量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当发包人认为质量问题严重,需要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或承包人拒绝尽快采取弥补质量缺陷措施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的全部责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已完工程结算价的5%。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因磋商时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根据延期情况,发包人经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4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42、工程分包十一、其他②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②种方式解决: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44.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44、保险4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造成灾难性影响的地震(六级以上)或其它非发包人或承包人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对工程造成损害的风、雨、雪、洪水等自然灾害(八级以上持续大风、24小时降雨量在50mm以上的持续大雨)。43、不可抗力分包施工单位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有效期:/。(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有效期:/;45.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45、担保(2)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第44.4条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失业、医疗、工伤、残疾人就业保险,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必须按规定上缴有关部门。
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包方如对部分单项工程需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事先经发包方认可才能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报送建设单位一份备案。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方应派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承包方违约或疏忽。承包方施工区域的施工,治安、卫生等应服从甲方对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51、补充条款各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50、合同份数(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每月发包方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方要按规定将竣工资料交监理验收,由监理出据相应证明后,发包方方可组织验收。必须达到区内创卫的标准,严格按创卫标准施工,设立专用垃圾场,不得在施工区内任意堆放或乱倒垃圾,定期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本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施工现场周围和生活区周围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否则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招聘的农民工的工资,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在支付的当期进度款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承包方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影响到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则发包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将承包方所欠的工资额扣除,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另按发放金额的50%从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作为罚金。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其与劳务公司所签劳务合同并在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或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备案。安全增订条款:承包方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设安全员,确保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办公区域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单、材料认质认价单,承包方应及时并按发包方管理规定办理,未经发包方有关部门签字或签字不全者结算时将不予认可(签证单和认价单必须是原件)。因材料认质认价或工程签证延误造成的工期及结算拖延,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本工程发生的变更签证工作量,按照磋商报价约定的计算方法及磋商优惠比例计价。
承包方所用水、电由发包方装表(装表费用由承包方支付)。承包方按表计量据实缴纳有关费用。现场用电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必须带漏电保护,不许用电炉。如施工现场出现用电漏电或短路跳闸,造成停电或影响发包方用电,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如监理和发包方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经指出仍未纠正的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出现安全事故,承包方自负。安全问题:①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监理提出,有限期内没有得到整改。②被建设行政部门因为安全问题进行通报两次者。除终止施工合同外,还将对承包方合同价款3%处罚。另由于终止合同对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质量方面: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质量问题通报两次者。进度方面:工程关键节点进度不能按计划完成,延误工期超过该节点计划工期的15%时,并且不能采取令发包方信服的赶工补救措施。如承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施工进度履行其义务,发包方认为工程进度缓慢、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以函件的形式通知承包方,无须诉诸司法机关或采取其他措施。承包方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方有权终止与承包方的施工合同:
17.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和《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16.对于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由承包人完成相应预留、预埋的,承包人应保证预留管路通畅、预留洞口符合设计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的,应无条件返修,并保证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区域内的各种外界干扰因素,包括负责协调解决与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得以村民阻挠影响施工为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费用等问题,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或多次倒运费。发包方资金遇到困难时,承包方在未收到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两个月内应保证正常施工。承包方的到位人员及设备配置必须和磋商书施工组织设计所列人员及设备配置相符,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
附件5《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附件4《安全生产协议》附件3《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材料、设备价格表》1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材料、设备价格表附件1合同格式附件附件8《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协议书》附件7《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明细》附件6《项目经理委任书》
序号 | 主要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预算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单位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一、装饰装修的保修期不低于2年;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对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凡属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均由承包人负责保修。因发包人或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担。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示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保修期内,乙方须按规定完成以下工作,否则甲方在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三、质量保修责任2.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三、保证所有材料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0年的时间内都符合合同条款和设计的要求,并确保所有材料不出现缺陷,不会出现材料性能降低、结构损坏、表面退化等问题
工程质量保修金施工合同价款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由于强风、暴雨、大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和其他自然灾害等事故造成损坏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的12个小时内做出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和维修措施。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提供的免费维修服务(非人为损坏的)。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承包人递交返还保修金的书面申请并按发包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保修金的支付需经发包人委托的管理部门签字确认。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利息。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附件3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其廉政意识、守法意识和守约意识。实行重大工程廉政承诺,并认真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格、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和甲乙双方的利益。(一)严格、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双方同意并声明,在业务活动中: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项目管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高效、严格的履行,根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廉政承诺书。
(二)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务的住宿、宴请娱乐及出国(境)、旅游观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不得要求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如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承诺(五)不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为代价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四)倡导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违反承诺条款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八)其它有关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七)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六)不得为获取乙方回扣或其他谋取私利而多签或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不得从乙方承包的工程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五)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等。(四)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及家庭成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四)不得为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购置或提供合同规定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监理单位报销应由甲方、监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监理单位赠送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乙方应与甲方和监理保持正常的业务来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承诺
(二)乙方若违反本承诺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限制乙方不得进入遗址保护区建设市场;在新闻媒体曝光并报乙方上级或行发包人管部门。(一)甲方若违反本承诺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属于一般错误的,对其实施警示训诫;违纪违规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责任追究(七)其它有关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六)不准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监理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观光活动提供方便。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单位:乙方单位: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上级监察部门执副本一份。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时止。第五条:本承诺书由双方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如下:承包人(乙方):发包人(甲方):安全生产协议附件4年月日年月日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必须达到安全事故控制指标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3、承包范围: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示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和工程量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2、工程地址:1、工程项目名称: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一、承包工程项目: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4、不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3、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高于15%;2、因工重伤率为零;1、因工死亡率为零;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施工坍塌、无高处坠落、无滑坡、无火灾、无用电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即:
4、查阅与检查、巡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拍照、录音、摄像等。3、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享有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约定的经济处罚权。2、在实施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建筑工地现场实施日常检查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四、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权利自承包人入驻施工场地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时止(同施工合同期限)。
1、乙方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六、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3、对乙方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2、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1、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五、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7、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随时接受甲方实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对基坑开挖、起重吊装、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的监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建立、健全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现场停工整改约定12、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与义务。11、制定实施工程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9、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自检,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8、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气象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雨季等特殊气候气象情况下的施工安全。
①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汇付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合同总价的3%,支付金额为:。1、本协议采用第①种缴纳方式。八、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缴纳与补缴约定3、若在一个月内由于乙方出现安全事故隐患,被甲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累计两次的,则乙方同意甲方暂停支付其当月的工程进度款,该扣款延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2、乙方进行整改后,经甲方检查已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可以进行复工。1、甲方在乙方施工现场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认为必须暂停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对甲方的停工整改通知应予以执行,并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若乙方在本安全生产期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且未违反本协议约定,未被甲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与经济处罚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安全生产奖励。奖励标准为:无。奖励金额为:无。甲方在支付奖励金额时,一并将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九、安全生产奖励约定4、乙方如不按期限足额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或补缴安全生产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缴,直接汇付至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账户。3、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扣罚乙方一定金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后,乙方应在甲方安全生产保证金补缴通知书要求期限内补足安全生产保证金。2、甲方承诺,乙方汇付至甲方上述专用账户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项存储,专款专用。②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包工程费用的/%,乙方同意,该款项在每月的工程验工计价中扣除,扣除的款项不计利息分/次扣完。
①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金额为按本协议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3、甲方实施经济处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其中:2、甲方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巡查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给乙方经济处罚。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性质、情节,就安全生产的危害程度对乙方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一次性最高不超过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额。1、若乙方未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予以扣罚,扣罚金额不再向乙方返还。具体处罚办法由下款约定。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十、安全生产处罚约定
十一、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约定4、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有关国家机关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应负的其他法律责任。②发生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生产安全事故一次的。①发生人员轻伤的生产安全事故超过三次或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金额为按本协议约定的缴纳标准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15%,即元。②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冲突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本协议所称安全生产保证金是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十二、附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甲方在结清奖励,扣罚金额后,若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有剩余,则甲方应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乙方,但不计利息。
致:承包人杜绝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附件5: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甲方:乙方:
2、同意发包人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直接从履约诚信担保中扣除;1.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段的承包,或将本合同段工程中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三、承包人承诺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后,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我们所采取的如下任何处理措施:二、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雇佣劳务人员签署劳务合同并支付劳务费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如出现因承包人引起的任何劳务纠纷或诉讼,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一、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诺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将工程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或以劳务协作名义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承包者;鉴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拟与(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签订工程的合同协议书,承包人一旦签订合同协议书,承包人将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此(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姓名)以合法地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本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失效。4、承包人还承诺,愿意承担与之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和安康市采取的任何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的行政措施。3、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的有关技术、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致: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6:项目经理委任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协议书附件8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明细附件7: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明细年月日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警示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围挡 |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五板一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场容场貌 |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材料堆放 |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垃圾清运 |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配电箱开关箱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临时设施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 接地保护装置 |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通道口防护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预留洞口防护 |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电梯井口防护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楼梯边防护 |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高的踢脚板。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安全施工 |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 | 高空作业防护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安全施工 | 作业层护栏 | 作业层还需在护栏内侧加设一道小孔安全网 | |
安全施工 | 临边防护 | 外侧临街道时,除设计护栏、满挂密目网全封闭处理外,内侧还需加挂小孔安全网加强防护 | |
安全施工 | 临边防护 | 挂架、爬架、悬挑架除用密目网全封闭处理外,内侧还需满加挂设小孔安全网防护 | |
安全施工 | 基坑支护 | 基坑支护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地面载荷等制定边坡支护和临边防护实施方案 | |
安全施工 | 外用电梯 | 外用电梯提升设备等楼层出入口防护门应采用工具式定型门、楼层呼叫器 |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承包人应按照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缴纳标准,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以下专用账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发包人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安康市人民政府令65号),甲乙丙各方特签订本协议书。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3)建筑工程造价在五千万元至一亿元(含一亿元)之间的建筑工程,承包人按中标价的1.3%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但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得低于75万元。(2)建筑工程造价在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含五千万元)之间的建筑工程,承包人按中标价的1.5%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但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得低于20万元。(1)建筑工程造价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的建筑工程,承包人按中标价的的2%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3、承包人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纳标准:2、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劳动保障监督栏,告知农民工的权利义务,公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监督。银行账号:
8、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出具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文件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承包人。7、承包人应对分包单位及劳务公司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规范管理,若分包单位及劳务公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启动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予以代发。6、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启动支付后,承包人应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补存通知书》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补存已经支付的保证金。拒不补存的,发包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除。5、若承包人施工项目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属实的,承包人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限期内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农民工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被拖欠单位提供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名册》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签发《农民工工资支付通知书》,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予以代发。4、发包人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上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或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备案。(4)建筑工程造价在一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承包人按中标价的1%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但缴纳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得低于130万元。;
第一章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说明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承包人:2022年月日发包人:2022年月日9、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相关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发包人财政财务部统一收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4.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图纸计算的或预计的数量,作为磋商报价的共同基础,并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3.工程量清单是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计价规则)、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其补充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他相关文件、施工图纸、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文件、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件、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工程清单计价模板类别按人工调整计入差价执行、材料价参照2022年第4期安康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计入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的,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工程量清单系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1.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此次工程量清单的全部特征以清单描述为标准。10.磋商供应商不得随意改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码和工程数量。9.承包人投保的范围应涵盖与工程实施相关的一切险种,并做到足额保险。承包人应为所有参建人员购买人身保险。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7.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设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之中。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实体并修复缺陷的责任。
2、依据陕建发[2019]45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9%执行。1、人工费执行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进行调差;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14.劳保统筹入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规费及税金按《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参考费率)相应费率标准计取。13.所用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但须经发包人认质;不免除发包人制定、采购材料、设备的可能,承包人应积极配合。12.本清单包括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第二部分磋商报价说明4、本预算组价软件采用金建工程量清单云平台(版本号:6.2.8)。3、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22年第4期安康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以市场价计入。
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及计价要求4.本清单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为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和磋商文件要求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直接费、管理费、风险、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等。2.各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报价,报价时注意不得遗漏必需的工序性工作,如不报,则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差异按合同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1.本报价是依据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施工现场交底纪要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编制。一、磋商报价说明
(2)磋商供应商应在充分理解本磋商文件对磋商报价规定的全部内容及风险范围的情况下自主报价,并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格式计价。(1)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计价规则)、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及其补充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他相关文件、施工图纸、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文件、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计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件、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增值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工程清单计价模板类别按人工调整计入差价执行、材料价参照2022年第4期安康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计入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的。2.磋商供应商计价要求1.2磋商供应商对措施项目费清单可以修改,但不得取消其中任何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措施项目费清单数不得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措施项目费清单的项数。1.1磋商文件所列各种磋商表格内容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报,除《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费单价分析表》保留在电子版中不要求打印外,其它表格要求从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打印后装订在商务标中。1.注意事项
第三部分图纸(7)施工现场水电费的计取:施工现场内水、电接引工作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计量装置由承包人自行安装。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水电供应由双方签订水电使用合同。(6)安康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工程材料价格表2022年当期及市场调查价;人工费执行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宁财办函【2019】37号进行调整;税率执行陕建发【2019】45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响应陕建发【2019】1246号文件进行调整。(5)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金额数据应与工程造价汇总表合计栏数字相符,不允许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报价,或有“若我方中标,愿在中标价基础上在优惠或下浮多少”类似报价方法。否则按磋商错误对待处理。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两个总报价数字时,按废标处理。磋商供应商如对招标人实行优惠,可在承诺书中进行承诺,但在磋商报价时不应考虑,该优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但在工程结算时要在总价款中扣除该项优惠,招标人在工程进度款时也要扣除该项优惠。(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凡未按规定计入或擅自改动材料价和设备价的磋商,将按废标处理。(3)材料价格:参照2022年第4期安康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执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计入。
正本/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另册)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册)
供应商:(盖单位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CZJ2022-CS-1427/001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最终磋商响应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次磋商响应报价表响应函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磋商技术方案供应商概况及其性质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方案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供应商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供应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基本资格条件1
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原件)基本资格条件4
致: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基本资格条件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基本资格条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致: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我方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致: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工程。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盖章):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特定资格条件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磋商文件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查询截图。特定资格条件1日期: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职务:身份证号码: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章):(签字或加盖人名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特定资格条件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原件)特定资格条件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磋商产品及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磋商响应函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7、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6、磋商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愿接受政府采购的有关处罚决定。5、我方不是(是、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3、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标书一份。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首次磋商总报价为:总价(大写)人民币,(RMB¥),工期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项目经理为,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印章):9、有关于本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8、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后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单位:元二、(首次)磋商报价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内容供应商 | 总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等级 | 项目经理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分。 |
1、磋商报价说明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年月日(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1-6、磋商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汇总表数字一致。精确到元.角.分。1-5、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1-4、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1-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为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价格,是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磋商文件要求及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直接费、管理费、风险、利润和磋商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磋商策略计算并列报的。1-2、本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工程量是按发包人所发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计取的。若我方中标,施工中出现的工程量差异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结算。1-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文件、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约定及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答疑纪要及其它有关文件进行编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元四、最终磋商报价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软件生成格式)
报价内容供应商 | 总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等级 | 项目经理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分。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五、供应商承诺书(此最终磋商报价表请各单位提前盖好章手持,磋商过程中要求提交最终磋商报价时再填写提交)备注:我单位承诺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最终磋商报价按总报价的首次和最终磋商报价相同下降比例下浮报价。年月日(公章):(签字或盖章):
(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3、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1、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做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
2、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和型号、管理及施工队伍的配置等与合同约定不符;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一旦中标,我们将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果中标后不能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出现如下情况:我公司完全承诺“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在此(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以合法地位郑重做如下承诺:致:履约承诺书
1、限期整改纠正,使工程建设满足发包人要求;则发包方有权没收我方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我公司还承诺,如果对发包人造成损失,接受发包人对我们所采取的如下任何处理措施:6、违规使用工程预付款,将建设资金从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抽走,或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和劳务费用。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工程管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廉政、资金使用、文明工地)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4、将工程转包或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或以劳务协作为名,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承包者;3、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进度严重滞后,或该合同段控制工程进度影响了整体工程进度和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本承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日失效。4、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并无条件没收履约担保。3、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段的承包,或将本合同段工程中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特殊分包人完成,(磋商供应商名称)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同意发包人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中,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被单位控股。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2、股权关系说明:
(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六、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年月日(公章):(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合同名称 | 采购内容 | 时间 | 采购人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备注:1、所填写内容以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2、此表格式不够可自行增加; 3、此表后按表格顺序附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
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磋商技术方案如设立时间、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及单位人员情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方案日期:年月日
(6)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5)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8)劳动力安排计划(7)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和科技局)的(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
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宁陕县江口中学部室室内装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嘉盛永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20人,营业收入为22.18万元,资产总额为348.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3.(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二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必、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皖建设工
印启
嘉盛永鑫限公司
20日
华孙
迎意
皖建设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
立企业可不填抵)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