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浪县永宁镇2023年中药材烘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7.5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rzx-2023-012
预算金额5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咸周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润泽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166933832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 庄浪县永宁镇 2023 年中药材烘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SRZX-2023-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永宁镇 2023 年中药材烘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由庄浪县卫生健康局以庄卫复【2023】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 2023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润泽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庄浪县永宁镇 2023 年中药材烘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庄浪县永宁镇境内。

    建设规模:建成日光+风干晾晒场 2800平方米、阳光棚 150 平方米、暂存库房 80 平方米建设标准晾晒场一处。

    3.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75320.7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6122.76元;规费(含税):17061.31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工程。

    6.资金来源:庄浪县 2023 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7.计划工期:工期90天。

    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

    竣工日期:2023年9月19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且在有效期内。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凡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

    wenshu.htm/)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14日2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获取项目图纸,并自行下载工程量清单,依据项目图纸及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竞标人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上传的附件端口: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近3 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表及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2年);

    (5)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

    (7)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8)针对本项目的预算书;

    (9)施工组织方案。

    3.资质审核:对各竞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15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润泽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光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永宁镇街道

    联系人:苏咸周

    联系电话:181539657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润泽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西关村八社189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669338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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