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92.7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101021
预算金额92.71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111882129
中标公司四川欣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8 18:05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101021 | |||
二、项目名称 | |||
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欣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一号海特国际广场3栋504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92712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安保服务 服务时间:2021年9月9日-14日。 服务范围:1.主要是承担巡逻、守卫、秩序维护、配合组委会及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处工作和其他主承办方要求的安保工作,保障活动安全有序。 2.供应商要在活动举办前全面掌握活动总体情况,认真勘查活动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保工作方案等。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服务要求:安保人员配置数量及要求: 1.安保人员共计1100人 2.普保:男性,年龄18-30岁,身高不低于170CM,持保安员证上岗。 3.特卫:男性,年龄不超过18-30岁,身高不低于175CM,持保安员证上岗。 4.安检:男女均可(女性比例70%),年龄不超过35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持保安员证上岗,从业1年以上等 服务标准:1.X光机每天配备4台,至少能通过20寸以上行李箱,具备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检测功能,画面清晰,颜色分明。 2.安检门每天配备4扇,100%侦测率,带远程红外测温功能。 3.手持金属探测仪每天配备12把。 4.手持体温枪每天备配12把,具备对所有入场人员的体温做到准确检测功能,对体温高于37.3度的入场人员进行甄别。 5.所有安检、防疫设备应保证运转良好,无故障。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林达琼,高晓军,刘太军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211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情况: 计划号:(2021)2585号。 采购品目名称:C0810 安全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70803881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邓女士;联系电话:13111882129、131118811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邓女士 | ||
电话: | 13111882129、1311188110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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