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yzb〔2024〕-11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天宇156372215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3
公告正文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XZYZB〔2024〕-1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 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采购内容:主要负责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 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相关配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实施管理工作人员的咨询服务以及移民方针、政策的宣传指导,并完成建 设征地移民安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等。2.2 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并满足采购人要求。2.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提供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3.4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 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 1 月的纳税证明);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路东)获取文件。4.2 响应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4.2.1 获取文件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 3.1-3.8 项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 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核验原件。4.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 支付,售后不退。4.4 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 路东)。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 路东)。 七、其他 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监督评估项目 1.2 采购编号:XZYZB〔2024〕-114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主要负责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白沙河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移民征迁具体组织协 调和实施管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相关配合、管理、组织 协调等实施管理工作人员的咨询服务以及移民方针、政策的宣传指导,并完成建设征地移民 安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服务等。 2.2 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并满足采购人要求。2.3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 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 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提供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3.4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 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 1 月的纳税证明);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路东)获取文 件。4.2 响应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4.2.1 获取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 3.1-3.8 项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核验原件。4.3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 口北 50 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6.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 北 50 米路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联系人:张红刚 联系方式:0372-369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路东 联系人:张天宇 联系方式:15637221527 工翟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刚 联系方式:0372-36910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联 系 人:张红刚 电 话:0372-3691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 50 米路东 联 系 人: 张天宇 电 话: 1563722152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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