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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99996
(三)预算金额:681,514.22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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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70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7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40157.13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38843.89 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图纸、采购需求书总价包干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人: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项目名称:同和所民警备勤楼(17栋)修缮翻新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原有建筑修缮翻新项目工程,地上4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46㎡,主要对2层、3层、4层、楼面及楼梯进行修缮翻新。 包含:拆除更换洗漱间及卫生间地砖、墙砖,洗漱间及洗手间防水、吊顶铝扣天花、走廊安装栏杆、水电重新铺设(更换LED灯)、更换窗帘、清运床铺及衣柜、屋面防水等修缮翻新,工期70天。 四、需求要点: 1.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81514.22 元。 2.供应商报价时需上传工程报价清单(Excel文件),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公布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的按公布金额,不能漏减。 3.报价书应有封面,封面显示报价总额大小写;封二为报价汇总表,格式参照《格式-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内含有该格式文件),在报价汇总表上应有以下明确标注: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40157.13 元(不可竞争费用,未含税、费) (2)暂列金: 38843.89元(不可竞争费用,未含税、费) 4.承包方式: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工程特点,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责任、包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包文明施工、包保修期间的维护承诺的方式进行总包干承包。 5.本项目属总价包干、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 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由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方便供应商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文件编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下述因素引起的成本和风险增加,供应商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所报出的总价默认包含且不限于下列所提及的内容或措施费用: (1)项目部分施工场地位于戒毒管教特殊场所院内,施工进场撤场时间、施工车辆、人员进出及危险品使用(绳索、梯子、脚手架等物品)需遵从采购人的严格管理和要求。 (2)项目施工工期70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承包方以每天按工程合同造价的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抵扣)。 (3)施工场地不提供食宿条件。 7.主要材料品质方面要求:供应商要不低于附件《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市场价响应相应的主要材料品牌,质量要为优等品质量级别,具体响应品牌必须在报价书附上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填写标明。施工采购要与投标响应品牌一致,如响应的品牌市场价格低于《主要材料价格参考表》的价格,结算评审时按实扣减,不受包干条款约束。 8.供应商报价成功成交后,按成交价签订合同。本工程完成合同全部工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结算评审为准。工程量如有增减,必须得到甲方书面确认或签证,中标报价书内有的项目按中标单价核算,没有的项目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文件规定计算确定及有关施工时期材价调整文件计算,按实际完成量来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六、其它说明: 如公布的数据和内容与本需求书有冲突和矛盾的,以本需求书为准。供应商报价前需仔细阅读采购人发布和上传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完全响应。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2.主要材料价格表 | 1 | 602,513.2 | 项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10-12 17:29:09 ~ 2024-10-17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7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1家,随机抽取的有200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志鸿 020-36522945
采购单位: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