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电缆防火封堵材料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30712-3069-8485-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电缆防火封堵材料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Report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6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天津项目防火封堵材料框架协议所需电缆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712-3069-8485-B1
    2.项目内容:天津项目防火封堵材料框架协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缆防火封堵材料
100.00
KG
包1-1
2
电缆防火封堵材料
4500.00
PC
包1-1
3
电缆防火封堵材料
1000.00
M2
包1-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站上通报在违约停用期内的。
    3.1.7 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不含岩棉、矿棉及石棉等纤维类材料,不得含有卤素等对人体和电缆有害的成分;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得释放有刺激性、烟毒性的气体和粉尘。投标时提供无卤测试报告。
    3.1.8 防火封堵材料标的物包含防火复合板、膨胀性防火塑性胶泥(柔性有机堵料)、防火密封胶、阻火包带、防火隔板及电缆防火涂料。每类防火封堵材料应按照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或《电缆防火涂料》(GB28374-2012)做型式检验,应提供中国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试验检测机构的出具的按照GB23864-2009标准检测的合格报告。
    3.1.9 防火封堵材料,所用的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有刺激性气体和粉尘。投标人需提供产品样本手册,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
    3.1.10 投标产品在国内具有近三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近三年的合同复印件 1 份和对应的发票(如开标日为 2023.05.30,则需提供2020.05.30之前的合同)。提供的业绩不低于单个化工项目防火复合板供货300平米以上,(提供对应数量的增值税发票、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采购方或终端用户的评价书)。上述业绩提供业绩列表。信息不全的业绩将不被认可,虚假业绩将作废标处理。代理商投标的可以提供所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业绩进行投标。
    3.1.11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 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否决。
    3.1.12 产品接受生产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品牌生产商的产品授权协议书和连带责任承诺书。
    3.1.13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 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14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1.15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9日 8:00至2023年7月3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37层)。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11日 09:00前与许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延林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许文
电 话:
02258068978
电 子 邮 件:
wzxuw@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李延林
电 话:
18753385336
电 子 邮 件:
liyanl.chji@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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