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康智慧养老社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康智慧养老社区已由射阳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4〕11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卓逸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卓逸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康智慧养老社区
标段名称:银康智慧养老社区项目设计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时代国际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99亩,容积率1.40-1.60,拟新建商业、养老住宅、商品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限高45米。总投资额约100000万元。
2.1.3最高投标限价:400万元
2.1.4合同价格形式:暂定总价及单价合同【最终总价:按实际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设计费中标总价/140000?)与设计费中标总价之前的较小值确定】
2.1.5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1.6 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中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及施工报批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中标人须按规划设计要点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并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其总体规划及方案设计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报送至规划部门通过规划办审查。
2.2.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排污、地下室(含人防)、基坑支护、亮化、装配式、幕墙、消防、电气、暖通空调、通信工程(三网一广电)、智能化、钢结构、室外综合管网(给水、雨水、污水、消防)】设计、住宅室内装修设计、公共部位装饰设计(包括门卫、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住宅公共门厅、电梯厅、养老服务用房等)、营销中心设计(包括室内精装修、外立面、示范区景观、室内外智能化等)、道路、门楼、围墙、配电间、垃圾设施、景观绿化、路灯、绿色建筑设计(含绿色建筑策划咨询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承担专家评审所需的一切组织工作和具体费用)、人防平战转换方案;需要深化的二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栏杆百叶、标识标牌、停车划线、玻璃雨棚等,被批准的设计方案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配合编制竣工图及配合建设单位后期综合验收及相关审计工作;同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确保在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25日内完成上述施工图设计(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排污、地下室(含人防)、电气、暖通、综合管网等)。
2.2.3所有项目的设计须向甲方提供方案(包含效果图,效果图数量及质量以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为止),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说明: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设计内容的资格条件(如消防、装饰等),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分包人设计,分包单位应经招标人确认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无。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2022年2月1日至今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2022年2月1日至今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3年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8万元的经济补偿。
4.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设计文件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5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该设计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09:00。
5.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卓逸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旺海路西侧地块
联系人:朱修超
联系电话:186519193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05115258
附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资信业绩部分: 24 分 设计方案部分: 66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综合标评审) |
企业设计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4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除外)业绩。每提供一项上述业绩证明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本招标文件计分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 (2)同一业绩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只计取一次得分,均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业绩的不加分) (3)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全部上网公示,如被发现或投诉、并被证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被扣除,弄虚作假行为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 | ||
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 (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4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1)本招标文件计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及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2) (2)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同一业绩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只计取一次得分,均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业绩的不加分) (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业绩的不加分) | ||||
项目组织机构 (20分) | 项目组配备的人员需具有以下条件的(以下人员不得同时互相兼职)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满分1分。 (2)总图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规划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满分2分。 (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同时具备国务院或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设计大师荣誉的加1分。满分3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满分2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25分,满分2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的加0.25分,满分2分(7)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的加0.25分,满分2分。 (8)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最多得1分。满分1分。 (9)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最多得3分。满分3分(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仅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0)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最多得2分。满分2分。 注:人员职称按等级高的计取得分;按要求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需附相关专业的学历毕业证书。 | ||||
2.2.4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
设计方案 (66分) | (1)设计说明:包含方案设计理念、规划思路及设计亮点,方案可落地性强。(5分) (2)总平面图及规划指标:总平面图概念清晰、合理完美、各功能指标满足规划设计要点;主次入口设置合理,统筹考虑方案与西侧现有养老中心的联系。内部交通合理且应做到人车分流,项目功能排布合理,不同户型规划合理,对周边建成景观做到合理利用及部分改造,同时满足各类规范要求(间距、消防、日照等)(25分) (3)总体鸟瞰及建筑造型:包含总体鸟瞰图、沿街效果图、部分单体效果图及彰显设计方案亮点的效果图等,注意城市整体形象打造,美观协调。(12分) (4)其他专项设计:不限于景观设计、适老设计、养老服务配套设计、造价估算等专项,内容新颖,紧扣项目类型,地域性强、可操作实施性足。(12分) (5)户型设计:包含户型面积及配比,户型功能设计合理,符合项目适老住宅特点。(12分) ①85平方米 两室 套数占比约40% ②100平方米 两室 套数占比约40% ③115平方米 三室 套数占比约20% 备注:上述面积仅供设计参考,如投标人有新的设计想法可单独列出并增加原因说明。 (6)投标人设计成果不符合下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在总分基础上出现一项扣减 1 分,上不封顶。具体如下:①单体建筑最高点不超过45米;②容积率不超过1.60;③总平面图实施人车分流;④商业集中布置、商住分离。 注: 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 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设计方案文件(不含相关图纸) 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 ||
以上设计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2.4 (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0分) |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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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其他评 审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设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5(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