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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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11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外部质控服务 |
采购内容:拟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依据《项目实施方案》中质控章节要求,开展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全过程外部质量控制工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外部质控单位编制外部质量控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内容、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结果、质量控制评价及现场监督检查等内容。
需满足的要求:外部质控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区任务量10%比例外部质控样品量(可包括密码平行样品、有证标准样品或统一制作的土壤基质控样品等)进行质量控制与评价。质控样覆盖全部实验室和主要测试项目;尽可能按批次均匀插入外部质控样品,根据测试承担单位数量、样品流转条件、样品类型及任务实施单位工作安排等情况,必要时开展实验室间比对或对测试实验室开展方法验证检查。外部质控单位严格相关信息存储与保密管理,对实验室按批次质控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并将质控结果反馈我中心和任务承担单位。
监督检查工作包括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监督检查需覆盖所有任务承担单位。外部质控单位对各任务承担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外部质控单位按照覆盖监测任务多流程(采样、制样和测试)的原则实施质量监督抽查。质量监督组专家人员能力须涵盖检查项目领域,即质量管理、样品采集、样品制备、理化指标测试、有机项目测试和无机项目测试等。外部质控单位将对监督抽查组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开展集中性培训。抽查完成后,被抽查单位应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监督抽查组及外部质控单位,外部质控单位将最终的监督抽查及整改完成情况报至我中心。
外部质控单位需承担全部检测数据审核工作,数据上报后30日内需完成数据审核、问题反馈及核实整改情况,将审核无误后的监测数据报至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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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0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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