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新消费平台B端电商业务供货合作商招募项目(第一期)招募公告
本招募项目为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新消费平台B端电商业务供货合作商招募项目(第一期)(项目编号:ZB-04-04H-2023-D-A17137A01),招募人为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关产品或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答。
1. 合作对象
(1) 本项目划分六个分包,上架商品品类分为分包一(食品饮料)、分包二(清洁用品)、分包三(个人护理)、分包四(生鲜)、分包五(服装鞋帽)、分包六(数码)。
(2) 本项目根据业务需求不定期通过多期进行招募。
(3) 合作期限:自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日起3年。
2. 招募范围
根据业务场景实际需求完成供货合作商招募工作,以配合后续B端电商业务的展开,面向全国引入供货合作商。上架商品品类具体如下:
(1)分包一:食品饮料(如休闲食品、饮料冲调、食品礼券、粮油调味、进口食品、茶叶等)
(2)分包二:清洁用品(如清洁纸品、清洁用具、家用清洁、驱蚊驱虫、衣物清洁等)
(3)分包三:个人护理(如个护健康、身体护理、女性护理、口腔护理、美发假发/造型、洗发护发等)
(4)分包四:生鲜(如水果、蔬菜、猪牛羊肉、乳品冷饮、禽肉蛋品、冷藏/冷冻食品、海鲜水产等)
(5)分包五:服装鞋帽(如男装、女装、内衣、服饰配件、户外专用等)
(6)分包六:数码(如电子教育、摄影摄像、手机配件、数码配件、影音娱乐、智能设备等)
3. ※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1)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业绩要求:
分包一: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食品饮料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包二: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清洁用品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包三: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个人护理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包四: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生鲜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包五: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服装鞋帽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分包六:申请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数码类供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申请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4. 招募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01日24时00分。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购买文件、获取文件。
2.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备注:如显示公司已注册,可通过致电诚E招客服热线询问注册账号。
2.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3)招募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2000元,售后不退。不再收取保证金等其他费用。平台服务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类别:*鉴证咨询服务*平台服务费,发票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招募文件《附件A:诚E招系统相关操作指引》);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支付完成后,请耐心等待后台审核到款(预估1个工作日左右)。
付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 号:3110910037672317137
(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购买文件,并下载招募文件即报名成功。
(6)疑问反馈:“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诚E招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募方式,即申请单位只需在“上传的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即可,无须递交纸质申请文件,无须办理CA证书。
(2)上传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当期应答文件:
3.1)逾期递交或者未按要求上传平台的;
3.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 应答注意事项:
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作无效应答。(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提前1天联系诚E招客服(电话:020-89524219)和项目联系人。
7.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
邮 编:510610
项目联系人:毛永欣13660018312/李兴岚18988850606
(服务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电子邮件:gzzm1@gcbidding.com
招募方:天翼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30日
附件A:诚E招系统相关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