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一处购置消防(救险)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明大街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30869HW0452-0035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一处购置消防(救险)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内容:购置3.5吨消防(救险)车一台(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交货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江县
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明大街32号)
方式:将以下材料送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明大街32号)获取:(1)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逾期不予受理。邮购询价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寄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为邀请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一处
地址:/
联系方式:冯先生0452-8028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32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13846294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384629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