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枢纽楼、IDC机楼等动力采暖燃油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t­2024­1156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枢纽楼、IDC机楼等动力采暖燃油采购项目(第二 次)比选失败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枢纽楼、IDC机楼等动力采暖燃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BXT­2024­11565)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由于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比选失败。 具体否决情况如下: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中国石 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武汉锦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鸿泰加油站、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江 苏分公司、南京清江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的基本资格要求被否决; 2.武汉锦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鸿泰加油站,因不满足比选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被否决; 3.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不满足比选文件中参选文件格式要求被否决,(报价不符合要求且 不满足修正条件)。 本项目将于近期发布第三次比选公告,重新比选。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6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审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 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 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907159906 电子邮件:pengli@chinaccs.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电子邮件:pengli@chinaccs.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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