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三)挂告字[2023]1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序 号 |
宗地 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 公顷)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建设 工期 (月) |
1 |
(三) 2308 |
芜湖三山经 济开发区 |
31606.59 |
工业用地 |
新材料 |
≥3000 |
50 |
≥1.2 |
≥40 |
1343.29 |
269 |
12 |
其他规划 要求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注: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2、宗地预期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3、宗地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不高于0.37吨标准煤/万元。
二、地块以工业“标准地”出让,竞得人需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发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六、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七、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30日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将在2023年6月30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6月22日8:30时至2023年7月3日15: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九、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项目建设时序: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规划报建审批工作,在实际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开工后12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工期)。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项目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投产。
(四)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出让金支付时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六)交地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交地手续由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七)土地交付状况:“净地”交付。
(八)竞买保证金的处置:土地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土地出让金。
(九)环境要求:1、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2、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十)违约责任:未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期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构成重大违约,无权收回履行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特殊情况下,由竞得人申请,经挂牌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且竞得人每延长一日,须向出让方支付欠缴土地出让金价款1‰的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53-3916505 0553-3918469
联 系 人: 徐先生 范先生
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0553-3121801,0553-5923710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 户 名: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账 号:0170120180258480025
土地出让金缴纳:企业前往三山经济开发区税务局1楼办税大厅窗口办理申报缴纳。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