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wz-sgs-2024-05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晓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四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管桩采购
招标编号:ZTSJWZ-SGS-2024-053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四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管桩采购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组成。(一)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提升硬化村内道路,总面积13500平方米;改造村内房屋立面;改造村内停车场及停车场连接路;改造入地村内线缆,完善村庄照明;提升村内环境约15000平方米,改造南捻村口公园,坑塘治理。开展稻田蟹混养1700亩;改造村东民宿;建设村东水上活动项日;打造村内游客服务中心;改造红色教育基地;增设大棚;小新河码头改造及设备购置。(二)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村内田间道路硬化、村庄环境提升、改造村内停车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包含沟渠贯通、浇灌渠护坡整理,村内线缆改造入地,改造便民配套中心,购置村内清扫车辆。开展稻田蟹混养650亩,改造现状坑塘为垂钓园,改造村内摸鱼池,改造民宿,增设人棚,改造村内宠物乐园及儿童乐园。2024年4月开工,工期18个月。
2.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51324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入“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注:如投标多个包件,点击“展开包件”,多包件勾选后可同时响应。)
5.2.3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潜在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即可在5.2条中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问题可咨询本次招标工作联系人。
5.3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5.3.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
5.3.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520日上午11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6.3投标人应对上传平台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核对,如出现投标文件错传、漏传或下载后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6.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52011:00时(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开标”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投标人在唱标结束后,完成扫码签字。投标人未签名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简易操作指南》。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 徐晓明
联系电话:18356286343
邮箱:1020180499@qq.com

9.2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黄保卫
联系电话:15212428013
地址:宁河区丰台镇金鼎轩中铁四局四分公司项目部

9.3 招标工作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82574630


二〇二四年五月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 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缴纳形式二选一)

投标保函(万元)

银行转账 (万元)

1

管桩


375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丰台镇岳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西赵村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工程)项目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生产和供应经验的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1000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管桩产能配套的能力,提供相关生产设备证明资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1年、2022年 、2023年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税务机关出具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施工项目设计标准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型基建项目或市政项目的管桩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二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 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出具厂家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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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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