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3-14 18:42:54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109-340121-04-01-132653、长丰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城建北城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GZ0048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CF202105号地块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下塘路交口,东至新站路规划道路红线,西至用地界(县物资回收公司),北至城北公园,南至用地界(县总工会)。
2.6 建设规模:长丰CF202105号地块二期(庆丰里锦苑、沁苑)项目位于长丰县水湖镇下塘路与吴山路交口,包含地块二、地块三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9万㎡,地下车库约2.4万㎡(含人防),住宅4~18层,配套2~3层,地块二、三局部有2层地下室。
2.7 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29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包括地块二项目(庆丰里锦苑)有B1#楼-B3#楼、B5#楼-B8#楼,地块三项目(庆丰里沁苑)有C1#楼-C3#楼、C5#楼-C8#楼,2-P1、3-P4大门(层数1F)、3-P1配套用房(层数3F)、3-P2.3-P3配电房(1/2F),地块二.三地下车库(层数-1F/局部-2F)的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幕墙、室外消防水系统、装饰装修、太阳能、人防、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补疑等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16日00:00至2022年03月31日24: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92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0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下塘路与吴山路交口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刘泽钰
电 话:0551-6266190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800694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706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2712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2BFFGZ00482项目补疑4.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2BFFGZ00482项目补疑3.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二章10.5
10.5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修改为:
10.5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金额减去50%土方及基坑支护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即23179.5元)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3)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审核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缴纳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用,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30%金额减去50%土方及基坑支护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即23179.5元)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4)46359元的土方及基坑支护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由招标人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2.招标文件中出现“需评审主要材料一览表”修改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下塘路与吴山路交口
联系人:刘泽钰
电 话:0551-626619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8
2022年3月18日
2022BFFGZ00482项目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原公告日期:2022年03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BFFGZ00482项目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
项目编号:2022BFFGZ0048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4月06日
合肥城建长丰CF202105地块项目二期建安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肆仟玖佰贰拾壹万玖仟柒佰壹拾玖元柒分(¥249219719.0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529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下塘路与吴山路交口
联系人: 刘泽钰
联系方式:0551-626619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原 联系电话:0551-66223928;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4月07日至2022年04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7日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