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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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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白马墩地块位于浙江省诸暨市东三环路东侧原白马墩村,占地面积为155456.9m2,233.18535亩,地块中心定位经度为120.277277°,纬度为29.683231°。本次调查地块东邻诸永高速,南邻规划道路,西至东三环路,北邻浙江省诸暨中学暨阳分校。

根据地块现状及历史用途调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居民房和农田,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和蔬菜,不施用有机氯农药。地块于2014年拆迁为空地,于2019年开始建设祥生房地产工程,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居民房和农田,现状为空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及《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本地块内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也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因此不属于上述办法认定的疑似污染地块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绍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土地用地性质发生改变,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确保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诸暨市城东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与地区的政策要求,深入践行绿色发展和“两山”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组织实施了白马墩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4月,杭州华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标单位,承担白马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调查人员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次调查地块仅进行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试行)》等国家、省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完成了《白马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第一阶段)》,2020年6月1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会同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诸暨组织召开该报告的评审会,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该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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