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心理测评服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线上融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两型产品工程环保产品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调试运输一切险保险每一个包装箱保修保养防野蛮装卸货物启动运营维护运行维修组装专用工具辅助材料移动监督心理测评普检技术服务新零件部件设备修补更换件心理测评系统心理健康筛查心理测评技术服务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症状自评量表抑郁症筛查量表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精神症状检查副反应量表智力心理测验特殊疾患量表在线全院床旁测评心理初评心理评测平台云平台便于出具团体评测报告语音播报功能定制语言自杀严重程度评定心理评测技术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心理评测服务信息化系统心理评测检查可完成网内远程审批全网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精神卫生数据中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心理测评量表心理测评室平板电脑大型口中型口便于医院回访和干预软件测评报告软系统升级技术支持服务使用技术培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株洲市中心医院 的心理测评服务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心理测评服务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439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1-20221227-469
4、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25%;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290,000 | 心理测评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1,600,0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8日 至2023年01月05日,
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 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 09:00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吕萍
2、电话:0731-2856305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中心医院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
(3)联系人:吕萍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5630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3)联系人:颜招娣、刘宁、黄珊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7770903370、17770902550
(6)电子邮箱:350808618@qq.com
附件下载:
磋商文件-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定稿12.28).docx磋商文件-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定稿12.28).docx
采购需求-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docx采购需求-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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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采购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439号采购人:株洲市中心医院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株洲市中心医院(采购人名称)的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章磋商邀请2022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NZZ-2022-CG0601委托代理编号:2921-20221227-469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元3、委托代理编号:2921-20221227-469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000439号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25%;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8、合同履行期限:1年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心理测评服务 | 心理测评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人次 | 1600000 | 1290000 | ||
1 | 心理测评服务 | 心理测评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人次 | 1600000 | 1290000 | ||
1 | 心理测评服务 | 心理测评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人次 | 1600000 | 1290000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包1: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5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0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09:00(北京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投标说明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1)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1、采购人信息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0731-285630581、联系人姓名:吕萍
(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1)名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5)电话:0731-28563058(4)邮编:412000(3)联系人:吕萍
(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350808618@qq.com(5)电话:17770903370、17770902550(4)邮编:412000(3)联系人:颜招娣、刘宁、黄珊
1、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落实到位,确保交易活动快捷高效、平稳有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以及各级关于防疫指令和相关要求,经与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制定本交易服务指南。投标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3)电话:4009280095(4)电子邮箱:2496840774@qq.com(2)联系人:技术支持
附件2:5、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4、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四人,并尽量隔开间距,提倡第一个进电梯的人员负责按键。3、投标单位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要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承诺书模版参照附件)3、凡在疫情期间到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株人员还必须提供在株隔离期满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中心办理业务。2、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
2、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人员信息核查登记、问询和劝导。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1、认真执行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疫情防控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承诺人(公章):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4、本单位参与开标活动人员为非高风险区域人员,没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3、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附件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注:按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交易指南要求,请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务必按此承诺书要求执行,并在开标时单独递交此承诺书。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
一、说明 | |||
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联系人:吕萍电 话:0731-28563058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联系人:颜招娣、刘宁、黄珊电 话:0731-22888766、17770903370、17770902550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采用公告邀请方式。 | |
第二章第2.3款 | 领取磋商文件 |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技术;2.服务;3.合同条款。 |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第二章第26.3款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
第二章第26.4款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5.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0元。最高限价总价:1290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1290000元。最高限价单价:64.5元,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64.5元/人次。 | |
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1.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单位基本账户(分支机构投标可由其上级公司专用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单位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00 5620 5966 6666--8321(1)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2)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单位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 和0731-22864427 (联系人:刘岚)。(2)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3)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1.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办理步骤:进入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zzyjy.cn/)--通过CA登录会员端--选择采购业务--选择投标项目一一点击电子保函办理。电子保函运行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0731-22162029(株洲市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平台)2、投标单位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 |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档:一正二副,胶装电子文档:一份(建议存储于U盘,小信封单独封装)。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第二章第22.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 |
五、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 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综合评分法: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价格4% 。 ③两型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价格 4%;在商务评审项目中,对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应给予商务评审总分值的 4%-8%的加分,本项目商务具体加分比例为4%。 备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监狱企业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保证金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
第二章第9.1款(请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
第二章第40.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高于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伍拾陆元整(¥:13856元)。单位全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基本户账号:82010600000668549开户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14552010459纳税识别号:91430200MA4PAQTQXD | |
第二章第4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第三章第2.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 |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评审因素 | 权值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报 价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技 术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2.3款 | 权值 | 商 务 | 详见评分细则 |
第三章第4.2款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6.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 |
第二章第38.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
第四章第4款 | 付款方式 | 1、按合同签订的方式支付。2、付款时成交单位须开具合法税务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 |
第二章第41.1款 | 其他规定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装袋单独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3)资格审查表(附页6)中及评标时可能用到的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详见评分细则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二)、资料审查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一)、融资申请
(六)、业务终止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五)、按期还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四)、贷款发放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
附件4: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附件3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
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
征信中心
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
信息进行贷前审核
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
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
供应商
款
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
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
执行记录
3.勾选中标订单,提
融资申请
0.每日将数据
发送至平台
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
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
1.查看中标公
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
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
株洲市政后系统
府采购网
4.提交融资成交信
息,财政部门锁定
回款账户
序 号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 蒋 宁 | 15873361819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易思宇 | 13762316666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曾名志 | 13786360080 |
3 |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 | 张启慧 | 15973336667 |
4 |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 维 | 13807312821 |
5 | 勃海银行株洲分行 | 颜 震 | 15673330011 |
6 | 浦发银行株洲支行 | 蔡 晨 | 19907493171、28661018 |
株洲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2020.06) |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1 |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 蒋宁 | 15873361819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曾名志 | 13786360080 |
3 | 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马文胜 | 13907334569 |
4 |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 | 泰莹 | 18073365299 |
5 | 工商银行株洲分行 | 易铁建 | 18673383317 28295851 |
6 |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亚虹 | 15873378583 |
7 |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 | 陈向红 | 15096360998 28817118 |
8 | 邮储银行株洲分行 | 李燕京 | 18673322433 |
9 |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维 | 13807312821 |
10 | 渤海银行株洲分行 | 何习之 | 18975347745 22987119 |
11 | 浦发银行株洲分行 | 言磊 | 13973319893 |
13 | 广发银行株洲分行 | 张琳 | 18565608267 28868158 |
14 | 华夏银行株洲分行 | 程玥瑄 | 18673301515 28868595 |
15 | 民生银行株洲分行 | 刘海峰 | 18273272755 28861002 |
16 |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 | 曾艳 | 13087339502 25885569 |
17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董经纬 | 18273331270 22753977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5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产品/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产品\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年月日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
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第一章磋商邀请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等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支持中的一项累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
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保证金(1)磋商响应声明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4.响应文件的组成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服务方案(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4.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报价14.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保证金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部: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3.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3.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23.3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5.初步审查24.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4.磋商程序23.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6.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6.偏离(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序号 | 投标人 | |
1 | 投标文件是否正确签署 | |
2 | 投标保证金 | |
3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4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
5 | 提供本单位《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澄清26.4本章第26.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8.符合性审查
序号 | 投标人 | 完整性 | 实质性响应 | 结论 |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的格式 | 服务承诺的范围 | 报价范围 | 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结论 |
1 | |||||||
2 | |||||||
3 |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29.磋商
30.提出成交供应商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9.1款、第29.2款、第30.1款、第33.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2.磋商的特殊情形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确定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磋商终止
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保密及串通行为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34.重新评审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37.询问及质疑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成交通知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签订合同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磋商小组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1.其他规定4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方案、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评审方法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 价 | 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
2 | 技 术 | 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
3 | 商 务 | 具体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
∑(1+2+3)=1 | 1 |
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比较与评价
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7评分细则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价项(25分) |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技术评价项(69) | 整体方案(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方案,对项目情况是否熟悉,内容完整、计划全面、针对性强、描述准确、具体可行、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等进行评价: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的计10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但对采购人实际需求理解不够全面、整体一般无突出的计7分;方案内容存在较大缺项或内容空泛,针对性较差,或可行性不强的计4分;未提供整体方案的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69) | 技术响应(45分) | 投标单位针对技术条款[第五章(四)项目具体参数与功能要求]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全部逐项应答完整、清楚,符合采购要求的完全响应,计45分;技术条款每有一项标“▲”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2分,其余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累计超出10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
2 | 技术评价项(69) | 培训方案(7分)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要求制定培训方案,方案包含:培训目标和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安排计划、培训程度;培训方案内容制定完整,培训方案安排详细,可行性强的计7分,方案内容存在细小缺漏或偏差,或可行性不强的计 5分,方案内容简单、可操作性不强的计3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2 | 技术评价项(69) | 售后服务方案(7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响应时间、修复时间、故障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详尽完善,能充分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要求的计7分;方案内容基本可行,无明显缺漏的计5分;方案内容有明显缺漏或不足的计3分,未提供不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6) | 类似业绩(6分) | 投标人所投心理测评系统/平台自2020年以来所完成的同类业绩,测评平台在用医院数大于100家的得6分;大于50家少于100家的得3分;有类似业绩,但少于50家的得1分,未提供类似业绩的不得分(以提供的安装医院清单为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
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
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6)联系电话:。(5)项目负责人:。(4)是否分包:。
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2)具体标的见附件。
(3)方式:(2)地点:(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合同履行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1)验收主体:。4.合同验收(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自生效。6.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
账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1合同当事人1.定义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
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不可抗力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3.合同未尽事项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 称:株洲市中心医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 |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年 |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按季度结算上季度业务量(按实际的人次进行结算)并支付。待服务期结束一个月内,且未出现重大有效投诉,按实际测评人次结算最后一月费用,付清余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对测评人次数量不作任何承诺,更不保证实际测评人次数量一定达到20000。实际采购数量以成交单位实际为采购人测评服务的数量为准。 |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二、项目概况:最高限价:人民币1290000.00元(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约20000人次,每人次收取上限服务费64.5元)。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0.00元。项目实施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三、项目具体参数与功能要求心理测评普检技术服务需要由专业的厂家服务团队作为技术支持,以保障系统顺利安装及医院的顺畅使用,安装需要由专业网络工程师完成,使用培训需要有专业团队针对每个科室进行系统的学术培训,保障系统的正确使用及心理测评服务的专业化。心理测评普检技术服务供应商需要和医院信息科、物价科等确定网络部署与收费编码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测评服务系统。心理测评系统须具备全院普检功能。受检者缴费后,由医务人员根据受检者情况提供专属二维码,受检者在手机/平板/PC端上进行答题,系统自动对测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并抄送精神心理专业医生实时审批签章,审批后在开单科室医生端口自行打印报告。心理测评系统需要具备测验量表管理、医护人员与患者信息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测验报告与诊断内容管理等功能,并可对数据进行统计报表与分析,具备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对每个管理人员的操作事项、操作时间、操作地址都有详细记录,责任到人,可进行事件溯源,系统还需具备数据备份功能,保证数据不丢失。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心理健康问题聚升。尤其是因疫情的发生导致患有心理疾病的患者剧增。心理智能云心理健康筛查软件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答题筛查,患者可以在等待的时候就可以答题筛查,且可多人同时进行,实现心理测评普检,这样提升了科室的就诊率,减少了患者的就诊等候时间,减轻了医护工作者的工作量。
分项名称 | 序号 |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 | ▲评测量表类别:包含220个成熟使用量表,涵盖自评和他评量表,能满足成人和儿童常用心理测评。包含常用的明尼苏达人格测验(MMPI)、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艾森克、16PF、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阳性症状量表(SAPS)、阴性症状量表(SANS),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等量表。涵盖了精神症状检查、副反应量表、智力心理测验、心理健康筛查、特殊疾患量表、学习职业等相关测验类别,并且满足不同疾病种类人群的干预方案。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2 | ▲测评系统必须是智能云平台。云端接口二维码,连接的是智能云平台,并非是封闭式运行软件。平台在大数据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向云端传输数据。医务人员根据受检者情况提供专属云端接口二维码,受检者扫码后向云端服务器请求数据,云端服务器发送存储数据让受检者在手机/平板/PC端上进行答题,答题完成后向云端上传测试数据,云平台大数据计算测试结果后零秒回传精确的评测报告,输出的报告有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的抬头。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3 | ▲云平台必须具备全院普检功能。在医院不增加另外设备投入的情况下,帮助医院全院所有科室、临床病房不出科室就可实现在线全院床旁测评,满足住院病人心理初评,体检(儿童保健中心及体检科)病人,产科建卡病人,产后(妇保科)的病人普查的快捷服务。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4 | ▲云平台必须具备24小时实时审批功能。可实现24小时全天候动态无死角动态审批查验。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5 | ▲云平台必须具备自动预警功能。可对全院心理测评数据动态监控,对高危人群及时实时在线干预回访,可避免线下干预可能导致的病情延误。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6 | ▲云平台必须具备定制用户权限功能。可对特定人群(体检科、社会团体普查)提供权限定制功能、以保护测评者隐私。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7 | ▲云平台必须具备断点续测功能。一般测评过程难以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测评中断,重新进入后若需重新答题太过繁琐,具备断点续测功能,若答题中断,重新扫码即可继续答题,无需从头开始,可保证测评环节效率。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8 | ▲便捷操作、查询和导出功能。方便心理测评人员操作、可建立心理档案、便于统计、方便分析、可输出各类型测试报告,以及预警功能,以便进行相应的心理干预。根据量表名称、编号、测验日期作为查询条件,导出各量表的测评数据为EXCEL格式,数据内容包括测平者姓名、年龄、性别、因子分、每个答案选项等,以便后期临床科研数据分析调取原始流行病学数据。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9 | 系统自动对测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生成相对应的参考诊断报告,通过账号互联权限设置,抄送相关科室审批账号,审批后可在开单科室医生端口自行打印,确保操作便捷性以及签发报告合规性。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0 | 心理评测平台基于Saas云架构模式开发,医院无需安装客户端,受检者心理评测支持手机、平板、PC端多方式进行心理测评,不同群体用户均可实现跨平台使用。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生成的自动报告和剖面图,以PDF文本样式显示,可直接进行文字输入、编辑修改和重新排版等、不占用固定终端和场地。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1 | 云平台必须具备实时在线查看测评档案功能。可实时查看历史心理测评档案、且具备心理放松训练、科普文章、专家咨询服务等功能。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2 | 便于出具团体评测报告。系统可根据临床需求设计有部分量表的历次测查趋势图。经过一段时间测评数据的累积,医院科研人员可对病患群体具有共性心理问题和倾向进行分析。通过设定不同报表条件,生成相应总报表与人员报表,以百分比例、详细数字的形式对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3 | 量表可自由组合、自定义套餐。系统支持自行打包不同的量表或定制量表组合方案,生成固定二维码,用于开展专项测查或供相关病房、门诊、社区医院、学校使用。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4 | 具备语音播报功能,可帮助患者快速获取重要信息,通过最直观的方式知晓测评题目,提高测评效率。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5 | 定制语言。可根据需求定制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目前已具备藏语版测评量表。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6 |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用于评估危机人员的自杀意念和自杀尝试,可用于自评或者半结构化访谈,报告结果分析可以清楚地了解自杀意念严重程度、自杀意念强度、自杀行为和自杀致命性。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7 | 具备“SCL90-症状自评表”、HAPPYPSY-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作品登记证书。 |
二、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平台运行环境 | 18 | ▲心理评测技术服务平台满足以下部署形式:支持心理健康服务管理的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及功能交互,满足患者身份识别需求,能与HIS对接,患者扫描二维码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ID号、住院号、申请科室等信息能自动填充于测试界面无需患者再手动输入。 |
二、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平台运行环境 | 19 | ▲数据安全要求:(1)根据医院网络部署方式,必要时内外网要求做物理隔离。除登录身份识别验证的Ukey外封闭所有设备外接接口,以保护病人隐私,符合国家及伦理相关要求,确保数据安全;(2)配置医院统一分配的网络地址段,服从医院信息科统一管理。(2)配置通过使用国家密码局制定标准技术的硬件认证的Ukey进行身份认证;(4)按照后台设置的权限只能操作权限内事务(查看报告、审批报告、测试等)。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对每个账号操作事项、操作时间、操作地址都有详细记录,责任到人,可进行事件溯源。(5)实时数据备份,即使出现意外服务器崩溃、断网等情况,不会丢失数据。(6)心理评测服务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必须架构于国家认证的第三方云端。所有的量表均采用全国常模或标准的临床心理测量评分方法,对精神卫生、临床心理、成人适用。 |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 | 20 | (1)心理评测检查结果须传送至医生工作站、并能在医生工作站对心理评测结果进行实时查询,跟踪评测进度;(2)可完成网内远程审批,审批后医生端口自行打印报告;(3)对全网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为医院建立精神卫生数据中心;(4)对心理评测结果出现中重度异常报告,高危预警提示,便于医院回访和干预;(5)对医院医联体下属单位或分院开展远程心理评测服务。 |
四、软件开发商资质 | 21 | ▲供应商所投标系统的厂家需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2)具备第三方测评机构出示的软件测评报告;(3)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4)具备软件产品证书。 |
2、接到采购人通知响应时间在2小时之内,如需现场处置8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处置不能超过24小时,重大问题处置不能超过48小时。如果供应商收到用户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诺。1、建立医院工作日(门诊)时间服务热线。五、响应时间3、投标方需按标书要求提供维护服务,含软系统升级、技术支持服务,请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2、投标方须免费提供所投项目系统的安装、维护、使用、升级等方面的技术培训。1、服务期1年。
4、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上季度业务量(按实际服务人次*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待服务期结束一个月内,且未出现重大有效投诉,按实际测评人次结算最后一月费用,付清余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对测评人次数量不作任何承诺,更不保证实际测评人次数量一定达到20000.实际采购数量以成交单位实际为采购人测评服务的数量为准。3、付款单位:株洲市中心医院。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所报价格需包含:广告宣传费、培训费、系统升级费用、税费等项目运营一切相关费用。按照临床操作常规,每例心理测评量表套餐包含至少2个精神科A类量表和1个精神科C类量表(合计不少于3个量表)测查项目的标准进行报价。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约20000人次,每人次收取64.5元服务费为单价上限值,进行总价报价。★1、报价要求:按照临床操作常规,每例心理测评量表套餐包含至少2个精神科A类量表和1个精神科C类量表(合计不少于3个量表)测查项目的标准进行报价。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约服务20000人次,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64.5元/人次。按20000人次*单价报价进行总价报价。六、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2、供应商需承诺:每个(根据医院需求,无条件配合)心理测评室根据业务需要配置1-3台平板电脑供无智能手机和他评心理测评患者使用。1、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硬件服务器及终端设备。七、医院实施此项目的设备配置说明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保证金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7: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服务方案附件6: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9:报价文件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九、最后报价
年月日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ZZ-2022-CG0601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电子档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1.1、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1、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地、不可撤销保函原件(投标保函格式仅供参考)。二、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43001500562059666666--8321银行账号:
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2、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②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特别提示:
退款申请附退款申请格式: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
采购人:(意见加盖公章)年月日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申请!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汇入投标保证金元。现确定为包中标单位,并已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申请退回此笔投标保证金。另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口微型口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年__月__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口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手机号: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手机号:身份证号: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6:联合体协议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截图。1、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备注: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附件7-1: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服务方案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按照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制作,格式自拟。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注: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附件7-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姓名 | 专业学历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执业资格 | 专业工作年限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电子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报价一览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单价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人次小写: 元人民币/人次 | ||
总价 | 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20000人次计算,总计: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 | ||
服务期 | 1年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电话: | ||
备 注 |
包号: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分项价格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代码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供应商(盖单位章):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品目代码 | |||
单价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人次小写: 元人民币/人次 | ||
总价 | 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20000人次计算,总计:小写: 元大写: 元人民币 | ||
服务期 | 1年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电话: | ||
备 注 |
说明: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谈判现场进行最后报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最高限价:人民币1290000.00元(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约20000人次,每人次收取上限服务费64.5元)。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0.00元。项目实施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理测评服务采购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项目具体参数与功能要求心理测评普检技术服务需要由专业的厂家服务团队作为技术支持,以保障系统顺利安装及医院的顺畅使用,安装需要由专业网络工程师完成,使用培训需要有专业团队针对每个科室进行系统的学术培训,保障系统的正确使用及心理测评服务的专业化。心理测评普检技术服务供应商需要和医院信息科、物价科等确定网络部署与收费编码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测评服务系统。心理测评系统须具备全院普检功能。受检者缴费后,由医务人员根据受检者情况提供专属二维码,受检者在手机/平板/PC端上进行答题,系统自动对测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并抄送精神心理专业医生实时审批签章,审批后在开单科室医生端口自行打印报告。心理测评系统需要具备测验量表管理、医护人员与患者信息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测验报告与诊断内容管理等功能,并可对数据进行统计报表与分析,具备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对每个管理人员的操作事项、操作时间、操作地址都有详细记录,责任到人,可进行事件溯源,系统还需具备数据备份功能,保证数据不丢失。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心理健康问题聚升。尤其是因疫情的发生导致患有心理疾病的患者剧增。心理智能云心理健康筛查软件扫描二维码就可以答题筛查,患者可以在等待的时候就可以答题筛查,且可多人同时进行,实现心理测评普检,这样提升了科室的就诊率,减少了患者的就诊等候时间,减轻了医护工作者的工作量。二、项目概况:
分项名称 | 序号 |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 | ▲评测量表类别:包含220个成熟使用量表,涵盖自评和他评量表,能满足成人和儿童常用心理测评。包含常用的明尼苏达人格测验(MMPI)、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艾森克、16PF、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阳性症状量表(SAPS)、阴性症状量表(SANS),杨氏躁狂评定量表(YMRS)、攻击风险因素评估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等量表。涵盖了精神症状检查、副反应量表、智力心理测验、心理健康筛查、特殊疾患量表、学习职业等相关测验类别,并且满足不同疾病种类人群的干预方案。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2 | ▲测评系统必须是智能云平台。云端接口二维码,连接的是智能云平台,并非是封闭式运行软件。平台在大数据分析处理的基础上向云端传输数据。医务人员根据受检者情况提供专属云端接口二维码,受检者扫码后向云端服务器请求数据,云端服务器发送存储数据让受检者在手机/平板/PC端上进行答题,答题完成后向云端上传测试数据,云平台大数据计算测试结果后零秒回传精确的评测报告,输出的报告有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的抬头。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3 | ▲云平台必须具备全院普检功能。在医院不增加另外设备投入的情况下,帮助医院全院所有科室、临床病房不出科室就可实现在线全院床旁测评,满足住院病人心理初评,体检(儿童保健中心及体检科)病人,产科建卡病人,产后(妇保科)的病人普查的快捷服务。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4 | ▲云平台必须具备24小时实时审批功能。可实现24小时全天候动态无死角动态审批查验。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5 | ▲云平台必须具备自动预警功能。可对全院心理测评数据动态监控,对高危人群及时实时在线干预回访,可避免线下干预可能导致的病情延误。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6 | ▲云平台必须具备定制用户权限功能。可对特定人群(体检科、社会团体普查)提供权限定制功能、以保护测评者隐私。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7 | ▲云平台必须具备断点续测功能。一般测评过程难以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测评中断,重新进入后若需重新答题太过繁琐,具备断点续测功能,若答题中断,重新扫码即可继续答题,无需从头开始,可保证测评环节效率。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8 | ▲便捷操作、查询和导出功能。方便心理测评人员操作、可建立心理档案、便于统计、方便分析、可输出各类型测试报告,以及预警功能,以便进行相应的心理干预。根据量表名称、编号、测验日期作为查询条件,导出各量表的测评数据为EXCEL格式,数据内容包括测平者姓名、年龄、性别、因子分、每个答案选项等,以便后期临床科研数据分析调取原始流行病学数据。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9 | 系统自动对测验数据进行分析判断,生成相对应的参考诊断报告,通过账号互联权限设置,抄送相关科室审批账号,审批后可在开单科室医生端口自行打印,确保操作便捷性以及签发报告合规性。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0 | 心理评测平台基于Saas云架构模式开发,医院无需安装客户端,受检者心理评测支持手机、平板、PC端多方式进行心理测评,不同群体用户均可实现跨平台使用。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生成的自动报告和剖面图,以PDF文本样式显示,可直接进行文字输入、编辑修改和重新排版等、不占用固定终端和场地。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1 | 云平台必须具备实时在线查看测评档案功能。可实时查看历史心理测评档案、且具备心理放松训练、科普文章、专家咨询服务等功能。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2 | 便于出具团体评测报告。系统可根据临床需求设计有部分量表的历次测查趋势图。经过一段时间测评数据的累积,医院科研人员可对病患群体具有共性心理问题和倾向进行分析。通过设定不同报表条件,生成相应总报表与人员报表,以百分比例、详细数字的形式对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3 | 量表可自由组合、自定义套餐。系统支持自行打包不同的量表或定制量表组合方案,生成固定二维码,用于开展专项测查或供相关病房、门诊、社区医院、学校使用。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4 | 具备语音播报功能,可帮助患者快速获取重要信息,通过最直观的方式知晓测评题目,提高测评效率。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5 | 定制语言。可根据需求定制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目前已具备藏语版测评量表。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6 |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用于评估危机人员的自杀意念和自杀尝试,可用于自评或者半结构化访谈,报告结果分析可以清楚地了解自杀意念严重程度、自杀意念强度、自杀行为和自杀致命性。 |
一、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必备功能 | 17 | 具备“SCL90-症状自评表”、HAPPYPSY-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作品登记证书。 |
二、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平台运行环境 | 18 | ▲心理评测技术服务平台满足以下部署形式:支持心理健康服务管理的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及功能交互,满足患者身份识别需求,能与HIS对接,患者扫描二维码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ID号、住院号、申请科室等信息能自动填充于测试界面无需患者再手动输入。 |
二、心理测评技术服务平台运行环境 | 19 | ▲数据安全要求:(1)根据医院网络部署方式,必要时内外网要求做物理隔离。除登录身份识别验证的Ukey外封闭所有设备外接接口,以保护病人隐私,符合国家及伦理相关要求,确保数据安全;(2)配置医院统一分配的网络地址段,服从医院信息科统一管理。(2)配置通过使用国家密码局制定标准技术的硬件认证的Ukey进行身份认证;(4)按照后台设置的权限只能操作权限内事务(查看报告、审批报告、测试等)。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对每个账号操作事项、操作时间、操作地址都有详细记录,责任到人,可进行事件溯源。(5)实时数据备份,即使出现意外服务器崩溃、断网等情况,不会丢失数据。(6)心理评测服务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必须架构于国家认证的第三方云端。所有的量表均采用全国常模或标准的临床心理测量评分方法,对精神卫生、临床心理、成人适用。 |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方案 | 20 | (1)心理评测检查结果须传送至医生工作站、并能在医生工作站对心理评测结果进行实时查询,跟踪评测进度;(2)可完成网内远程审批,审批后医生端口自行打印报告;(3)对全网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为医院建立精神卫生数据中心;(4)对心理评测结果出现中重度异常报告,高危预警提示,便于医院回访和干预;(5)对医院医联体下属单位或分院开展远程心理评测服务。 |
四、软件开发商资质 | 21 | ▲供应商所投标系统的厂家需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2)具备第三方测评机构出示的软件测评报告;(3)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4)具备软件产品证书。 |
1、建立医院工作日(门诊)时间服务热线。五、响应时间3、投标方需按标书要求提供维护服务,含软系统升级、技术支持服务,请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2、投标方须免费提供所投项目系统的安装、维护、使用、升级等方面的技术培训。1、服务期1年。四、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
3、付款单位:株洲市中心医院。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所报价格需包含:广告宣传费、培训费、系统升级费用、税费等项目运营一切相关费用。按照临床操作常规,每例心理测评量表套餐包含至少2个精神科A类量表和1个精神科C类量表(合计不少于3个量表)测查项目的标准进行报价。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服务约20000人次,每人次收取64.5元服务费为单价上限值,进行总价报价。★1、报价要求:按照临床操作常规,每例心理测评量表套餐包含至少2个精神科A类量表和1个精神科C类量表(合计不少于3个量表)测查项目的标准进行报价。本项目暂按系统上线后约服务20000人次,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64.5元/人次。按20000人次*单价报价进行总价报价。六、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2、接到采购人通知响应时间在2小时之内,如需现场处置8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处置不能超过24小时,重大问题处置不能超过48小时。如果供应商收到用户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诺。
2、供应商需承诺:每个(根据医院需求,无条件配合)心理测评室根据业务需要配置1-3台平板电脑供无智能手机和他评心理测评患者使用。1、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的硬件服务器及终端设备。七、医院实施此项目的设备配置说明4、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上季度业务量(按实际服务人次*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并支付。待服务期结束一个月内,且未出现重大有效投诉,按实际测评人次结算最后一月费用,付清余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对测评人次数量不作任何承诺,更不保证实际测评人次数量一定达到20000.实际采购数量以成交单位实际为采购人测评服务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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