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合同及履行公示
金额
4249.3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信息
合同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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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
文件发布时间 | 2024-11-01 |
合同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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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118MB2D77070F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903224486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黄忠辉、冯宝珍 | 合同金额 | 42493356.3 |
合同单位(甲方)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 | 合同单位 | 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年)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10-08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 ||
合同主要内容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 2.工程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穗增发改投批〔2024〕32号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增城区派潭镇高滩河流域河湖连通整治工程治理河道总长 2.877km,其中,高滩河干流整治长度约1.798km,起点位于森林海嬉水乐园旁干支流汇合口处(桩号G0+720.2),终点位于达开北路高滩桥上游侧(桩号 G2+518.8);高滩河支流整治长度约 1.079km,起点位于 2#湖、4#湖侧(桩号 Z0+600.0),终点位于干支流汇合口处(桩号 Z2+103.6)。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河道治理工程:修复河道自然过流能力 0.929km。 (2)堤岸整治工程:堤岸生态化改造 5.056km;新建连通桥涵 3 座;新建穿堤引水涵1座,穿堤排水涵11座;新建灌溉引水渠0.193km、新建灌溉引水管0.162km。 (3)河湖连通工程:新建河湖连通渠3处,连通涵 0.297km。 (4)闸坝工程:新建拦河闸坝 2 座。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会对承包人的承包工作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三、合同工期 总工期 300 日历天,开工时间定为 2024年10月10日;完工时间定为 2025年8月6日。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节点工期和完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完工日期,不得延误。如不能按批准的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支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 四、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 42493356.30元 | ||
其他内容 | N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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