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厂工程)(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发改固〔2023〕158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134192799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99834998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厂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3〕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1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工程名称: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厂工程 ) 2.2 建设地点: 长宁县 2.3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2.4 建设规模: 本次新建净水厂规模为7万m³/d,主要解决全县域供水。 2.5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5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移民安置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设备监造监理、工程信息化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3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项合同额监理费不低于100万元的水利类施工监理业绩(已完成项目以工程完工时间或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0:00 至 2024-09-05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8.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长宁县水利局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长宁县长宁镇温州商城湖岸雅居二期后门 9.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温州商城北)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汇川街1666号1栋10层11号 邮 编: 6443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419279995 电 话: 1998349988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4 年 08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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