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C220Q0SF)
1、招标条件
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舟山员工周转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场地条件及现状:本项目场地红线外周边市政道路已完善并具备通行条件,地下室主体施工已完成(需要加固),其他区域为自然填土地面,地势平整。开工前具备市政供水、供电和排污条件。
2.1.2 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6000.4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约14274.44平方米(地上13层建筑面积约11921.32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 2353.12平方米),建筑高度48.35米,主要包含主楼、地下室及室外配套等。
2.1.3 设计等级:建筑类别为二类高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2.1.4 项目建设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东海西路9号
2.1.5 监理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1.6 项目工期:计划于2022年8月30日开工,2024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2.1.7 服务期:计划2022年9月30日入场,2024年9月30日竣工;或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32个日历天。
2.1.8 项目质量目标及奖项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设计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通过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必保本项目获得海山杯(舟山市级)和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营标识)奖项,力争获得钱江杯(浙江省级)奖项。
2.1.9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8898.39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140.11万元。
2.2 服务阶段要求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R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R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R施工阶段监理;
R工程验收结算阶段;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相关服务。
2.3 监理服务工作范围与工作内容
2.3.1工作范围
负责本项目各阶段(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结算阶段)的施工监督管理及协调等相关的监理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精装修、幕墙、室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相关专业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检测过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和相关技术文件的审批,以及业主委托与本项目施工有关的其它监理服务工作。
2.3.2 工作内容
1.设计阶段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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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各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图和相关技术方案论证、研讨、评审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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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协助建设单位各项政府审批、报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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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协助建设单位验收各专业施工图和深化设计阶段的设计技术成果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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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协助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控制各项工程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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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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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熟悉并审核设计文件:组织图纸会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修改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协调修改设计文件,同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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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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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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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审查工程总承包商资质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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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督促承包商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及安全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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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审查开工条件及申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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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协助招标人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答疑及其他开标前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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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应协助招标人进行的施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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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阶段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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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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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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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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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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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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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协助招标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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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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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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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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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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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
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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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
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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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
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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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
参与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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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
施工阶段监理人质量控制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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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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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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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工程付款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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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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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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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施工阶段监理人投资控制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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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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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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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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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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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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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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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施工阶段监理人进度控制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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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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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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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协助招标人在变更、签证、洽商、争议和索赔实施前进行技术及商务的评估,并协调处理上述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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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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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施工阶段监理人合同管理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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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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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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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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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建立工程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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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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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施工阶段监理人信息管理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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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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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招标人提交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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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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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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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
组织、协调招标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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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
施工阶段监理人组织与协调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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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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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制订风险管理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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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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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制订合理的工程保险投保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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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工程变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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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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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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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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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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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
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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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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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
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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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
制订项目招标人方的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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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
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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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
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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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
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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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
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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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
施工阶段监理人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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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施工阶段的采购监造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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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
依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设备采购招标进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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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
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进行计划执行的监督与控制,必要时,应向招标人提出设备到货进度的调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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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
如有必要,对工程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质量和进度等进行驻厂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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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
代表招标人组织永久工程设备出厂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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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
核查永久工程设备实际到货进度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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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
记录和整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设备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协助招标人与供货单位谈判交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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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
监理人采购监造阶段的其他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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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施工阶段的变更、洽商、签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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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
审查设计变更、施工洽商,提出专业意见,审核变更工程量,做好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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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 |
审查工程签证,提出专业意见,确认签证工程量,做好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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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验收结算阶段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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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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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组织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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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日常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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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编制竣工图后交由监理审核合格后提交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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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人认可后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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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组织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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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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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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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配合发包人审核总包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并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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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工程验收阶段监理人的其它有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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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3.1.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
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2022年4月至6月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 5 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未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的。
6)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应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监理企业联系卡。
3.2 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R零个;□一个;□两个 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
1) 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 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则现任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总监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8 月 27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2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 CA 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38404159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012886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871016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