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参数公示]八东村北侧300m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采购预告
金额
19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6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954606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利津县盐窝镇八东村北侧300m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位于利津县盐窝镇八东村北侧300m处,预算资金为198.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数量:本项目共一个分包。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安全标准。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采购标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实施地点:利津县盐窝镇八东村北侧300m处。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达到采购人所要求的效果。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1年3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3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津县盐窝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546-53233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金宇大厦8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95460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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