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2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沭阳县金鑫嘉苑三期工程雨水回收利用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供应商: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对沭阳县金鑫嘉苑三期工程雨水回收利用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沭阳县金鑫嘉苑三期工程雨水回收利用系统项目
(2)本项目预算价802491.66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0万元(含税),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4)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保期:3 年(验收合格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后开始计算)。
(6)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工程验收合格满1年后再支付质保金。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谈判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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