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车间部分屋面阳光瓦更换项目 招标公告(推荐)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是白象集团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工业园,现针对工厂1#车间部分屋面阳光瓦更换项目施工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公司内、外进行招标,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厂1#车间部分屋面阳光瓦更换项目
施工面积:宽度80cm,累计长度约200米(阳光瓦型号及具体工程量依据现场实际勘探、测量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等方面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以上资格证书;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2年4月22日上午08:30至27日下午17:00止(报名有效期为有效工作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公司资质等资料由我司法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并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必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公司账户,拒收现金;投标人未中标的,竞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对应单位付款账号上。(收款账户: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优胜南路支行,开户账号:411062200018002140311)
五、所有被准许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服务项目均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六、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项目经理的管理:
中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督导和推动项目的实施,应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八、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依据招标方具体通知为准
招标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工业园
招标单位联系人: 董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37-3507853
九、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部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厂1#车间部分屋面阳光瓦更换项目
施工面积:宽度80cm,累计长度约200米(阳光瓦型号及具体工程量依据现场实际勘探、测量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等方面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以上资格证书;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2年4月22日上午08:30至27日下午17:00止(报名有效期为有效工作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公司资质等资料由我司法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并缴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必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公司账户,拒收现金;投标人未中标的,竞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对应单位付款账号上。(收款账户: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优胜南路支行,开户账号:411062200018002140311)
五、所有被准许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服务项目均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六、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项目经理的管理:
中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督导和推动项目的实施,应遵循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八、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依据招标方具体通知为准
招标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工业园
招标单位联系人: 董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37-3507853
九、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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