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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S1-1301-1地块场平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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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S1-1301-1地块场平工程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渝双城经济圈潼南战新产业合作示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S1-1301-1地块场平工程”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一个简单的土石方也设置参数?估计是全重庆市首例,为节约国有资金,建议取消参数设置,给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环境!

答:根据设计文件及实际使用需求确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明明是土石方平场项目,技术标准里面还有桥架主机之类的设备,还要求提供制造商盖鲜章的检测报告之类的文件,这个是搞错了吗?还是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答:根据设计文件及实际使用需求确需,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六、联动运用市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另,据查询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183号,确实已被渝建管〔2023〕239号文废止,但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其他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并没有文件号,故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7月19日发布和成文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不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183号,那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并未废止继续有效。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结果为准。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所涉及的投标保证金更改为30万元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9日9:30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在相关网站进行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阅,均视为对以上事项的全部知晓,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工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

 




[50022320241115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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