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发展质量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hx-2302-zscjd002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18130912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发展质量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hx-2302-Zscjd00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发展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300000,9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质量立法、首席质量官培训、质量提升帮扶培育评估、质量活动保障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质量促进条例立法及调研;首席质量官培训,质量大讲堂、质量大会保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区战略纲要宣贯;质量提升帮扶培育评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保障;质量强区、质量考核、质量月活动保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2年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质量竞争型产业监测试点、“一带一路”贸易产业链质量提升、质量标准实验室培育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撰写、质量产业链监测及质量提升研究;“一带一路”贸易产业链质量提升调研及帮扶提升,质量标准实验室筹建申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质量奖评审、产业链质量提升与技术帮扶培育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自治区第六届质量奖评审;煤炭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链质量提升和质量技术帮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质量明白人培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不少于1500人质量明白人培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列入限制行为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2844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
联系方式:1813091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81309122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发展质量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hx-2302-Zscjd00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质量发展质量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300000,9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质量立法、首席质量官培训、质量提升帮扶培育评估、质量活动保障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质量促进条例立法及调研;首席质量官培训,质量大讲堂、质量大会保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区战略纲要宣贯;质量提升帮扶培育评估;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保障;质量强区、质量考核、质量月活动保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2年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质量竞争型产业监测试点、“一带一路”贸易产业链质量提升、质量标准实验室培育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撰写、质量产业链监测及质量提升研究;“一带一路”贸易产业链质量提升调研及帮扶提升,质量标准实验室筹建申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质量奖评审、产业链质量提升与技术帮扶培育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自治区第六届质量奖评审;煤炭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链质量提升和质量技术帮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质量明白人培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工作内容为不少于1500人质量明白人培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列入限制行为的(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核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联系方式:0991-2844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恒惠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三号
联系方式:1813091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 话:1813091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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