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3120461
预算金额525万元
招标联系人西星百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宗舒阳0472-26696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23120461 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包钢轨梁厂型钢打磨机器人等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1/10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1/15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1/11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1/17--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312046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包钢集团轨梁厂现有1、2号打磨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改造后由机器人设备代替人工完成产品端面毛刺、飞边的自动化打磨工作。目前1、2号线的打磨工作由人工完成,具体工作是由人工判断所生产的轨梁产品端面毛刺是否超差,由人工进行毛刺、飞边的去除工作。 1号线项目概况:1号线所生产的产品为H型钢,尺寸范围为H150—H350,长度范围为7米—16.5米。来料经锯切分组、分段后由辊道输送至打磨上料工位,由台架进行输送。输送过程中由人工进行端面毛刺处理工作。 所需机器人自动打磨单元需代替人工完成H型钢端面毛刺打磨工作。该设备需在来料过程中自动判定来料长度,并根据来料长度进行机器人打磨位置补偿,然后对产品进行分组处理。对分组后的产品利用磨检动力头进行自动识别、判定,确定打磨位置。打磨过程中,磨检动力头需设置一定范围的防过切机构,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时损害打磨设备。批次产品打磨后的机器人设备需进行平移和升降,退出工作区,防止吊装过程中物料散落对设备造成伤害。 机器人自动打磨单元需设定安全工作区域,对机器人工作区域要安装防护栏进行隔离,并在防护栏上配备安全装置对机器人工作区域进行安全防控,避免人员误入。 2号线项目概况:2号线所生产的产品为打捆机捆装后的H型钢、钢板桩、π型钢,捆装数量最多12支,最少1支,长度范围为7米—16.5米。捆装后的型钢来料由台架进行翻转、输送。输送过程中由人工进行端面毛刺、飞边处理工作。 所需机器人自动打磨单元需代替人工完成捆装后的H型钢、钢板桩、π型钢端面毛刺、飞边打磨工作。该设备需在来料过程中自动判定来料长度,并根据来料长度进行机器人打磨位置补偿。在台架输送产品过程中,控制系统需对产品所在台架上的位置进行位置控制,产品定位后需脱离输送台架,不能干涉输送台架的继续输送。当产品到达打磨位置后,机器人设备利用磨检动力头进行自动识别、判定,确定打磨位置。打磨过程中,磨检动力头需设置一定范围的防过切机构,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时损害打磨设备。批次产品打磨后的机器人设备需退出工作区。 机器人自动打磨单元需设定安全工作区域,对机器人工作区域要安装防护栏进行隔离,并在防护栏上配备安全装置对机器人工作区域进行安全防控,避免人员误入。
2.项目概况
ZP23120461,2023年12月包钢轨梁厂型钢打磨机器人等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2023年12月包钢轨梁厂型钢打磨机器人等采购 签订合同后 4 个月内设备全部到货,到货后 2 个月内设备投入运行并验收合格。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5,250,000.00 50,000.00 投标人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须填报分项报价表,备件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满足技术协议,无任何偏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填报所投产品品牌,须填报分项报价表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2023年12月包钢轨梁厂型钢打磨机器人等采购 投标人须为机器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报品牌的有效授权。 投标人需提供2019至今,自动打磨/修磨机器人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有效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所附资料不清晰,作为否决项。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果业绩不能说明技术要点,需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5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1/17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西星百 联系电话:18686109113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宗舒阳 0472-2669625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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